华龙网消息,近期,为满足临床救治工作需要,全国各地陆续开展了采集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用于治疗重症、危重症患者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患者救治,保障新冠肺炎恢复期血浆捐献者权益,鼓励新冠肺炎康复者捐献血浆,重庆市卫生健康委、重庆市红十字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冠肺炎康复者捐献恢复期血浆招募动员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医疗机构和血站等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方案,强化恢复期血浆捐献者动员招募。同时,按照《献血法》《重庆市献血条例》等法律法规,褒扬捐献血浆、挽救他人的高尚行为。捐献恢复期血浆的新冠肺炎康复者享受无偿献血者荣誉和待遇,捐献血浆200毫升视为捐献一次全血。献血浆后,发放《献血证》并将献血浆者信息录入全国血液管理信息系统,按规定参与无偿献血表彰活动。
《通知》强调,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019版》《血站质量管理规范》《临床治疗方案》等相关规定做好人员防护措施,加强血浆采集、制备、检验、存储、运输和供应等相应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医疗机构和血站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临床治疗方案(第一版)》采集血浆,各区县(自治县)红十字会要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咨询、服务、随访等工作,以捐献者为中心,切实维护捐献者健康权益,保障献浆安全。
华龙网首席记者 黄宇
原标题:重庆鼓励新冠肺炎康复者捐献血浆 享受无偿献血者荣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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