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梁平法院消息,
偷钱请工友大吃大喝
还帮老板垫支工地食堂买菜钱
最后还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这样的“好人”在现实生活中还真有一个
近日,王某因犯盗窃罪被梁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七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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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摘要
被告人王某是个惯偷,多次因犯抢夺罪、盗窃罪入狱。2019年,准备洗心革面好好工作的王某来到梁平打工,居住在被害人吕某的家中,平日还经常与吕某一同喝酒。吕某对这个“朋友”也没有防范意识,屋门经常不锁,任由王某出入。一日,王某不经意间看到吕某从一个盒子中拿钱出来,知道了他放钱的位置,手又痒了起来,第二日,便趁吕某外出时悄悄跑到其卧室中盗走了6700元。有了钱的王某摆起了阔气,请工友们大吃大喝了三次,剩下的钱用来垫支了工地食堂的买菜钱,最终案发,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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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王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综上所述,梁平法院作出如上判决,并责令被告人王某退赔被害人吕某6700元。
法官提醒:合租人员较杂,要养成出门锁房门的习惯,尽量不要将贵重物品和大额现金留在家中,拿取钱财时避免被外人看到,留下安全隐患。
原标题:偷钱请别人吃饭,这样的“阔气”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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