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初,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有关公告,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5月9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重庆市财政局获悉,重庆60家单位进口口罩、手套、防护服、酒精、呼吸机等71种防疫物资可享受免征关税政策。
自2月以来,重庆市财政局会同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对重庆符合规定的防控物资及进口单位进行动态梳理统计,先后7次调整享受关税优惠政策的单位名单及物资清单,以从严从细做好支持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
截至4月底,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药集团重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和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等60家单位可享受进口防控物资关税优惠政策,相比首次数量增加40家,可享受关税优惠政策的防控进口物资品名达71项。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韩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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