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沙坪坝区陈家湾红槽房转盘和融汇温泉路段,半小时内接连发生三起交通事故,且三个报警人描述的肇事车辆均为一辆蓝色面包车,并且每次事故后,对方都逃离现场,究竟发生了什么?
▲第一次事故
5月6日下午1点半左右,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一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沙坪坝区陈家湾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对方驾驶了一辆蓝色五菱宏光面包车,撞车后不但没有停下来,还驾车离开了现场。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处置,民警到达后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停在路边,右侧车头受损。
在现场,白色小轿车车主何女士告诉民警,当她驾车经过陈家湾时,一辆蓝色面包车突然撞了过来,发生事故后,因没及时撤离现场,造成路段拥堵严重。这时,过路的司机都建议他们先照相,然后撤离到路边解决。听取意见后,两人相互拍照取证,当何女士要求对方将车开到路边时,对方却没将车停下来,而是直接驶离了现场。
▲第二次事故
1点50分左右,民警正在对该起事故进行处理时,又接连接到公交车驾驶员田先生和小轿车驾驶员崔先生的报警,称在沙坪坝红槽房转盘和融汇温泉路段,有一辆蓝色面包车与他们的车发生了擦挂,对方不但没有将车停下来协商解决,还驾车逃离了现场。
▲第三次事故
又是蓝色面包车?又是擦挂后逃逸?凭借办案直觉,民警怀疑这三起事故都是同一辆肇事车所为。
随后,民警根据车主何女士提供的车牌号,联系上了蓝色面包车驾驶员曹某。几分钟后,驾驶员曹某赶到现场,曹某称当时以为拍了照,何女士先让他先撤到一边,便误认为是让他先离开,于是便驾车离开了现场。
为弄清三起交通事故的来龙去脉,民警将曹某带回大队核实情况,并通知另两起事故当事人也一同到大队接受调查。到达大队后,民警首先对驾驶员曹某进行酒精检测,在检测时未发现有饮酒行为排除了酒驾。
曹某告诉民警,他是合川人,虽然取得驾照有五年多,但平时自己驾车次极少,此次因为突然听闻老家的母亲生病,他心里很着急,于是驾车赶回家照看,却不小心在驾车时因经验不足,加上心神不宁,接连引发了这三起交通事故。
民警介绍,驾驶员曹某将负这三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因为有逃逸行为,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曹某将自行承担三车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此外,驾驶员曹某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之规定,对曹某处予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驾驶车辆时,一定要仔细观察路况,集中精力驾驶,避免发生危险。同时,车辆在发生轻微事故后,双方首先应该相互拍照取证,然后一同将辆移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等待民警进一步处理。即使是家里有急事,作为一名驾驶员,也不能忽视道路安全,紧急情况下,可向警方求助,不可心存侥幸逃离现场,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付迪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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