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在南川法院大观法庭发生的一幕令人动容,一名63岁的母亲江某来到法庭,主动请求替儿子王某某还清债款,将11800元现金当庭交付给原告叶某某。
被告王某某多次从原告叶某某门市赊购货物,经两次结算后,王某某仍下欠叶某某货款11813元。叶某某多次向王某某催收未果,直至王某某手机停机再无法取得联系,遂将王某某起诉至南川法院。
由于王某某所欠债务较多,已外出躲债,目前下落不明,大观法庭送达干警寻至王某某家时,其父母正在田里插秧,听闻儿子被起诉至法院,二老无奈叹气。经过辨认,二老确认法庭干警送达证据材料里的送货单及欠条确是自己儿子王某某亲笔签字。
王某某母亲江某来到法庭,主动请求替儿子偿还。江某向法官说道:“儿子赊账不给钱,不争气,丢了家里人的脸,我虽是农村妇女,没上过几年的学,自己和老伴种庄稼每年收入也不高,但基本的诚信还是要讲的,我们已经借钱把儿子的欠款凑齐了”。在承办法官周仁敏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江某小心翼翼地从贴身衣服里摸出用袜子包裹得整整齐齐的钱, 经承办法官清点后,当庭交付给叶某某。
△图片来源于网络
法官提醒>>
“子债母偿”并无法律依据。六旬母亲替子还债,固然体现了浓浓的亲情,闪耀着人性的道德光芒,但在当今法治社会,应当从法律视角去理性的看待问题,作为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遵循诚信原则,讲诚信、重诺言、守信用,以彰显中华民族的文明基因,如此,收获的不仅仅是“心安”,更是有序的社会、美好的未来。
原标题:南川法院|63岁慈母请求替儿还债:法庭上她拿出了用袜子包裹好的1万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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