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重庆江北法院审结了一起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妨害公务案件,被告人韩某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2月8日23时许,被告人韩某因家庭矛盾醉酒后情绪激动,在小区门口向保安人员谎称自己是武汉疫区归渝人员,保安遂报警。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某派出所接警后,立即派民警赶往现场处置,经初步判断,韩某系因家庭矛盾醉酒闹事。
民警经劝解无效后,决定将韩某带至派出所醒酒。在将韩某带至派出所途中,韩某用脚踢、肩撞民警,在控制过程中,韩某挣扎反抗并抓扯民警面部,将民警佩戴的口罩抓落、面部和左手背抓伤。随后民警将韩某强制带回派出所。
重庆江北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以暴力手段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韩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韩某犯妨害公务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遂判处妨害公务罪,拘役五个月。
法官点评>>
韩某在举国上下奋力抗击疫情期间,虚构去过武汉的事实,并采用暴力方式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法。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极少数人肆意妄为,逾越法律底线的行为,依法应当予以打击。希望通过本案警示广大民众,提升守法意识,更加积极主动地配合防疫工作。
原标题:以案释法丨重庆一女子谎称疫区归渝人员,妨碍公务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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