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江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发布关于江津区克隆出租汽车有关情况的通告。
通告称,近期,有群众及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反映,江津城区出现了车身为蓝色、安装有标志顶灯、喷有“帅民”字样门徽、贴有类似出租汽车黑白相间腰线的克隆出租汽车(俗称“蓝精灵”)上路巡游揽客的情况,咨询是否为江津区新投放的出租汽车。
通告强调:
1.上述车身颜色为蓝色、贴有类似出租汽车黑白相间腰线、顶灯有“帅民租赁”字样的小型轿车,不是江津区合法的巡游出租汽车。
2.上述车辆上路巡游揽客,违反了《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属于非法营运行为。
请广大市民自觉拒绝招乘上述车辆。如发现上述车辆存在非法营运行为,欢迎提供有关证据线索,一经查实,将给予线索提供者500—1000元奖励。
举报电话:023-47538067。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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