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消息,重庆水污染防治还有哪些难点?应该如何解决?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和各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对市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评议。从6月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各位副主任分别率队,带领7个调研组下沉区县,开展扎实调研。与此同时,调研组还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规划建设管理、船舶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作为此次评议工作聚焦的重点,开展专题调研。
记者跟随采访,对我市水污染防治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难点及相关建议,进行了梳理。
问题:管网缺失 雨污混流
建议: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规划建设要具前瞻性
“由于渝中区大部分管网建设年代久远,排水管道时常出现老化、脱节、腐蚀等情况,排水管网‘带病’运行问题较突出,排水管网普查发现,还存在多处污水管和雨水管错接现象。”这是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实地调研中收集到的具体问题。
事实上,类似问题并不仅仅出现在渝中区。调研组发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特别是管网建设仍存在较大短板,是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一项共性问题。
截至2017年底,全市建制乡镇修建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821座,日处理能力达到了89万余吨,基本实现建制乡镇污水全覆盖。
但是,调研组了解到,污水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并没有实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用,配套管网建设一般要落后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这就导致了一些地方污水没有得到有效收集,而污水处理厂因管网不配套或者缺失,收集不到污水或收水量不足,设施不能正常运行而闲置“晒太阳”。虽然近年来市级有关部门大力统筹推进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在2018年至2019年间新建了4000余公里管网,但仍没有完全解决污水管网缺失的问题。
针对雨污混流这个“老大难”问题,调研组也开展了深入调研。“老城区生活污水收集一直沿用雨污合流制管网,暴雨天气存在污水溢流入江的问题。”现场调研中,主城某区向调研组反映。
调研组了解到,由于历史原因,我市老城区大部分为雨污合流排水体制。排水体制采取分流制后,雨污合流现象得到一定改善,但由于本底资料不全、“接改沟”监管不严等原因,雨污管网错接混接情况还比较严重,特别是雨季时大量雨水混排进入污水处理厂,导致水量激增,加重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污水处理厂“吃不消”,多余的水量就会溢流。
上述问题被带到了今年7月底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在《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审议中,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已建成的污水管网经多年运行使用后,出现破损和损坏,但管网维护主要依靠区县或乡镇政府自行管理,缺乏资金、技术和人员,“总体上管理水平和效果不容乐观”。
此外,还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全市部分污水处理厂从建成之日起就在超负荷运行,生活污水未能得到充分处理,因此建议在相关条例的修订中要求政府在规划建厂时要有前瞻性。
问题:重建轻管
建议:尽快摸清底数搭建信息化管理平台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我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污水处理设施重建轻管的现象还是客观存在,主要体现在建设主管部门多、运营主体多、管理模式混乱、运营监管责任不明确等方面。
例如,我市某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单位有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委、住房城乡建委、水利局等单位,还有区建设投资公司等企业承建、自建。由于部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时间早,实施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多,具体的经办人员调换频繁,因此,现在没有哪个部门能提供出一个准确的建设数据。
据调研组了解,该区共建有各类污水处理设施100余座,其中有35座移交给市环投集团进行运营管理或由该集团委托相关企业运营管理,有14座由区建设集团的下属企业运营,有5座交给乡镇运行管理,有19座由区级部门“谁建谁运行”,有11座还没有落实运行和管理单位。另外,还有部分污水处理设施是区内企业自己建设自己使用。由于全区污水处理设施没有实行统一的运营管理,导致一些设施设备因建设单位缺乏运维费用,出现运行不正常或闲置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参加调研的市人大代表建议,要尽快对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进行评估,搭建信息化管理平台,充分利用在线监测数据加强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并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纳入人大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不断提高污水处理设施规范化管理水平。
问题:船舶生活污水转岸点不足
建议:统筹规划污染物转岸设施建设
“目前,中心城区长江、嘉陵江长达126公里水域范围内,具备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能力的码头,绝大多数未与市政管网实现联通,船舶生活污水需要转运,沿江的市政污水管网只有1处船舶污水转岸接入口,位于渝中区牛角沱。”调研中,有关方面反映了“船舶生活污水转岸点不足”这一突出问题。此外,调研组还了解到,我市还有少数客货运码头未按规定配置停靠船舶污水、垃圾收集设施。
市环卫集团表示,随着“两江四岸”治理提升的推进,中心城区大部分码头完成了整合搬迁、转型升级,逐步停止了船舶的装卸作业,因此,旅游船舶普遍面临生活垃圾转岸难题。
“生活垃圾收运经费的问题也没有落实。”有部门反映,为了提高船舶收运污染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政府相关文件多次明确相关经费由市财政负责解决,但目前为止经费问题没有得到落实。
因此,负责相关工作的重庆水域环境有限公司只能根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船舶垃圾、粪便、污水的收集和处理实行有偿服务”的规定,向被服务企业收取服务费以支撑运营,收费标准由公司和船方在各自可承受范围内商谈确定。
“由于中心城区两江岸线狭长,又只有一处生活污水转岸管网,高昂的污水收运成本已经成为船舶运营企业的负担。”有企业负责人在座谈会上表示。
市环卫集团建议,推进船舶污染物接收收费方式改革,实现以财政投入为主的船舶污染物收费管理机制,解决收运企业长期亏损运营的问题。同时,统筹规划污染物转岸设施建设,例如在鸡冠石环卫专用码头推进相关转岸建设,在鱼洞和郭家沱附近水域的沿江市政污水管网上各新增一处船舶污水转岸接口。
问题:养殖尾水随意排放
建议:加大水产养殖监管执法
“目前,水产养殖尾水直排严重影响河流水质,群众对水产养殖尾水直排环境的影响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高浓度养殖尾水随意排放现象普遍。”这是记者随调研组现场调研时了解到的情况。
据了解,我市部分流域水产养殖密度过大,大多数水产养殖户受经济利益驱动,大量投用饵料、肥料和化学药品,水体中氮、磷、抗生素等指标超标严重。全市的水产养殖场配备有养殖尾水处理设施的很少,不足全市总养殖面积的2%,大量的养殖尾水未经处理直排,有的养殖场排放的尾水中,化学需氧量、总磷等污染物浓度远超过了《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
针对这一问题,参加调研的人大代表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水产养殖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养殖投入品管理,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严厉查处利用化肥、粪便、动物源性饲料开展渔业养殖等违法行为。
部分问题实现立行立改
相关建议纳入水污染防治条例
对于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推动部分问题立行立改。
市人大城环委主任委员屠锐介绍,针对在调研中发现的船舶水污染防治存在明显薄弱环节的问题,市人大城环委在《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过程中提出了“增加相关禁止要求和处罚条款”的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吸纳了这一建议,对船舶污水收集、处置作了详细规定,提出推进船舶污水收集上岸集中处置,以及禁止船舶向水体直接排放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等,并设置了严厉的行政处罚条款。
“我们还发现水污染防治工作涉及很多专业指标,为使监督更有效,调研组启动了第三方评估,邀请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围绕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运行两个专项开展评估,为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屠锐表示。
今年9月底,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将对市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展开专题询问。此后是为期半年的问题整改期,市人大常委会将跟踪市政府对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
原标题:重庆如何进一步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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