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日期间,走亲访友聚餐饮酒频繁,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发生概率增大。10月2日,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曝光曝光两起酒(醉)驾典型案例,提醒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拒绝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一:
让代驾提前下车 转眼因醉驾被查
近日,两江新区交巡警在金开大道开展酒驾整治时查获一起醉酒驾驶的违法犯罪行为。经查,当晚驾驶人刘某和朋友聚餐时喝了四瓶啤酒,酒后找了一名代驾司机开车回家。在回家途中接到朋友电话邀约喝茶,刘某便让代驾先行离开,自己在车上与朋友电话聊了半小时。挂掉电话后,刘某觉得酒醒了一大半,而且自己开车技术也不错,加上离朋友家距离也很近,于是便抱着侥幸心理自行驾车前往……没想到刚行驶不到一分钟,就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刘某的血检结果为99.4 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刘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二:
心存侥幸酒后驾驶被查处 后悔不已
近日,向某驾车沿丰都县长江二桥往名山景区路方向行驶,行驶至名山大道景区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值为3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据向某讲,她当天中午喝了些白酒,晚上从外面回家时,自认为酒精已经被身体消化,便心存侥幸开车回家,不料中途被执勤民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交巡警对向某依法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
重庆交巡警提醒,为加强国庆节期间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涉酒交通事故,重庆交巡警持续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希望广大驾驶人能引以为戒,坚决做到“酒后禁驾”。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石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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