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路接客补贴油费,不少私家车主注册了顺风车司机,但如果你的顺风车不是为了分摊油费而是从中盈利,那就涉嫌违法了。10月14日,交通执法机场大队查获一起利用顺风车平台非法营运的车辆。
当日下午2点,交通执法机场大队执法人员在机场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川A籍车辆乘客与驾驶员互不认识,系付费乘车。
驾驶员表示,他从四川省都江堰市高桥村送自己的阿姨到重庆渝北空港,分别通过“嘀嗒出行”顺风车平台和“哈喽出行”顺风车平台从都江堰和遂宁接了三名乘客准备到重庆机场、巴南,已收取乘客435元车费。
驾驶员表示,在他看来,顺风车是方便他人,自己好心搭载乘客,顺便补贴油钱,与营运存在本质差别。
网约车合法经营需要办理《网约车运营证》和《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但是对于顺风车并未进行明确约定。
顺风车和非法营运车辆如何界定呢?
执法人员表示,根据《重庆市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暂行规定》(渝府办发[2016]269号),合法的顺风车至少应符合三个条件:
一是驾驶员在合乘平台提前发布出行计划及路线。二是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服务范围限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合乘平台不得提供跨省市、跨区域的合乘信息服务。三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合乘出行费用应由出行提供者合乘人按人数平摊。
执法人员在对本案的调查过程中发现,川A籍车辆驾驶员共收取乘客435元车费,而实际产生的过路费和燃料费(气费)大约为345元,明显违背了合乘出行费用应由出行提供者合乘人按人数平摊的原则,这就存在盈利行为。
执法人员依法对涉事的川A籍轿车实施了暂扣。因涉嫌非法营运,驾驶员将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表示,顺风车的出现可以帮助驾驶员节省出行成本,减轻汽车尾气排放对环境的污染,给人们出行带来便利。但是,利用顺风车谋取利益的行为则属于非法营运,是交通执法部门打击的重点对象。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旭 通讯员 邓丽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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