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一辆小轿车撞击受损发生事故后,立刻离开了现场,事后模访现场再次撞击。这是什么操作?是肇事逃逸?还是另有隐情?
11月22日下午18时左右,涪陵公安交巡警马武公巡大队接到一起报警,称一辆小车在102省道三道拐路段发生了一起轿车撞路边防护墩的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赶往事故现场,只见一辆川籍牌照的灰色福特小车停在路边,车头与路边一防护墩接触,机盖轻微变形,保险杠位置损坏,防护石墩也被撞坏。据驾驶员罗某介绍,因为当时自己紧急避让对向而来的大车,便撞上了防护墩,造成车辆损坏。
随后,民警仔细勘查了现场,发现该车受损部位除了与石墩接触部分的印记较新外,其余的机盖、保险杠等部位印记比较陈旧,而且这种撞击力度不可能导致机盖变形。民警初步分析眼前的事故现场很可能是临时伪造的。为了将事实调查清楚,民警将驾驶员罗某带回大队接受调查。
经过调取罗某行车路段的监控发现,罗某驾驶的小轿车在到达报警地点之前他的车子就有多处损坏痕迹。很明显,这是一起伪造的单方交通事故。
在铁的证据面前,罗某最终承认自己造假的行为。经罗某交代,自己的车是之前在西藏的时候受损的,当时没有向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之后为了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只好伪造了一个单方事故现场。
罗某原本以为,交警出警后肯定可以出个证明,得到证明后,他再通过保险理赔减少自己的损失。没想到,聪明反被聪明误,自己这一伎俩瞬间就被交警识破了。
因该起事故未造成保险公司损失,民警依法对罗某的错误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罗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撤销了报案。
想要瞒天过海、移花接木?不存在的!交巡警的“火眼金睛”会将一切都看在眼里,伪造的东西,终归会有破绽,天底下没有“天衣无缝”的犯罪。
原标题:曝光!涪陵一驾驶员伪造现场企图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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