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一、任命
商雪梅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
毛学江、熊学庆为重庆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伟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
徐晓强的重庆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朱晓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帅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熊学庆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商雪梅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晓全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伍少波的重庆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杨代华的重庆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伟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陈里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向可荣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职务;
叶时雨、廖清勇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职务。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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