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市民唐先生25日在蛋糕店购买了一盒蛋糕,可是随后他发现,蛋糕的外包装上写着12月23日过期。好家伙,这已经过期两天了呀,想到蛋糕已经下肚了好几口,唐先生整个人都不好了。
市民唐先生经常到楼下的沁园蛋糕店购买蛋糕。25日下午,他在店内照旧选购了几款糕点。在食用水果慕斯这款蛋糕时,隐约觉得口感不太对。
随后,唐先生在食品外包装上寻找蛋糕的生产日期,没想到看到了这样一串数字。
买到过期蛋糕,唐先生当即找到店家理论,店内工作人员告诉他,这是一个小失误,蛋糕本身没问题。
在沁园中庚城店,店内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唐先生购买的这款慕斯蛋糕是由店内现场制作,他们也是现场标识产品的生产日期。
工作人员表示,到期时间的标签店内已经不再使用,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误将生产日期填成了到期时间。
随后,沁园公司总部也致电记者,表示日期标识问题是由于代班工作人员工作不仔细造成的,他们愿意和消费者协商解决。对此,唐先生表示,商家的解释很难让他信服,即便真的是工作人员手误,作为食品企业,在生产日期,到期日期这样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上,都能够出现这样低级的失误,实在让人大跌眼镜。为了搞清楚商家是否售卖了过期食品,目前唐先生已向12315投诉,等待相关部门给他一个正式的调查结果。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周之荣,王侃)
原标题:蛋糕店惊现“过期食品” 店方解释是一时手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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