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市民要分类投放,对小区物业来说,还要做好收集管理。重庆一小区随意露天存放分类生活垃圾,无专人管理,污染严重,小区物业公司2020年12月30日就收到了一张罚单:罚款600元。
这是重庆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过程违法行为开出的第一张罚单,也是重庆首张针对物业企业的罚单。
居民楼下的垃圾分类收集点
物业公司将生活垃圾收集到小区一角落处露天贮存,且无专人管理
执法检查
这个小区分类生活垃圾贮存点问题多
12月14日,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在对石龙小区生活分类工作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小区物业公司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管理责任人的义务,将分类投放后的生活垃圾收集到小区一角落处露天贮存。同时,集中贮存点无专人管理,环境脏乱差,不符合环境控制要求。
依据《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规定,该执法大队对该物业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经现场取证和询问调查,执法大队于12月16日向该物业公司送达了《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责令(限期)改正行政决定书》,责令其于12月21日24:00前自行整改完毕。
12月22日,执法人员再次现场检查整改情况,发现物业公司并未按要求完成整改。12月23日执法大队对该物业公司下达了《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告知书》。
12月30日,记者在现场看到,小区的生活垃圾集中贮存点整改还未完成,现场没有专用的排水设施,垃圾桶也无雨棚遮挡。
拒不整改
物业公司被罚600元
《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十六条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的责任,包括将分类投放后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到满足运输条件、符合环境控制要求的地点贮存。
第三十四条也明确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管理责任人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履行责任人义务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按照上述规定,12月30日,该执法大队对该物业公司作出6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物业公司有关负责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表示,将主动缴纳罚款并按要求整改。
九龙坡区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4个环节,都是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关键,任何一个环节出错都会影响分类的最终效果。
“应该罚!”该小区居民李云高认为,小区居民分类投放很认真,但分类收集环节出了问题,大家的努力就白费了。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刘波 王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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