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上午10点左右,沙坪坝区110快处队民警接到市民报警,称有人在沙坪坝区陈家桥某小区内熏腊肉,有安全隐患,希望民警处置。
民警赶到现场检查发现,熏腊肉的业主是李某,请来师傅在自家的私人花园内熏腊肉。李某在花园里搭建了一个简易棚子,里面挂满了腊肉,透着火光,浓烟滚滚,而旁边都是易燃物品,民警勒令其用水将火扑灭。
李某称,年关将至,准备做点腊肉过年。熏腊肉是重庆的老传统,想着在自己的私人花园内熏腊肉应该没什么,结果被邻居举报。
民警对李某的行为给予严厉批评和法治宣讲,告知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李某很快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民警提示:私自烟熏腊肉香肠、露天焚烧产生大量浓烟和粉尘,严重污染大气环境,对广大市民健康造成威胁,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市政部门相关管理条例,对在城市道路上堆放设备进行烟熏腊肉的,市政主管部门将处以罚款惩罚。如果熏制地点是在小区以外的公共区域,可以拨打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向市政部门举报;如果熏制地点是在小区内,则向小区物管或者所属的街道、社区举报。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付迪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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