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重庆消息,近日,巫溪县白马中学初三年级因组织学生订购教辅资料,受到巫溪县教委严肃处理。
国家明确规定,教师不能违规向学生推荐教辅资料。
△ 诉求人供图
2020年12月份,巫溪县白马中学一学生家长向阳光重庆反映,初三年级组织学生征订政治学科的中考教辅资料——《 中考试题研究——2021重庆道德与法治》,89元,并推荐可以在校门外的学海书屋购买。
经阳光重庆转办,巫溪县教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小组进行了调查核实。
通过到巫溪县白马中学走访查看,初中三年级的确存在征订教辅资料的现象。初三新课基本结束,为了迎中考总复习需要,年级组政治科目老师要求学生购买万唯中考《 中考试题研究——2021重庆道德与法治》一书,但没有强制要求在指定书店购买或者组织收费。
因此,巫溪县教委作出如下处理:
1.责令白马中学初三年级主任作出书面检讨,并呈交学校和教委;
2.责令学校立即召开教师大会,针对此事予以通报批评;
3.对涉事初三年级主任,取消本学年度评优评先晋级的资格;
4.要求学校进一步加强管理,不得再次出现随意乱征订教辅资料的现象,一经发现,严肃追责。
相关政策:
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四条第九款规定,教师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第七条规定,给予教师处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
(一)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二)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三)开除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四)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资格的其他处理,按照管理权限,由教师所在学校或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作出决定。
巫溪县白马中学的问题并非个案,经查询阳光重庆平台,2020年以来,共收到网友反映教育乱收费问题超5000件,通过平台转办,相关单位对反映问题进行办理,群众满意率达98%,主要集中以下几个方面:
一、反映强制服务乱收费问题,集中体现在学校乱办班补课收费、强制购买教辅资料、强制购买校服、强制收取班费等方面。
二、反映跨学期乱收费问题,集中体现在幼儿园提前收取下学期学费、收取保证金,中小学提前收下学期学费等方面。
三、反映课后延时服务收费问题,集中体现在课后延时服务收费高、课后延时服务时间安排不合理、学校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课后延时服务等方面。
四、涉及多收费用不退换问题,集中体现在疫情期间,学校不退住宿费、不退伙食费等方面。
五、其他教育乱收费方面问题,集中体现学校要求学生参加公益捐款、收取捐资助学费、收取论文查重费等方面。
原标题:因为这件事,学校年级主任被取消晋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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