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为讨要购车的2000元定金,市民小向已经去重庆云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跑了三趟,还哭了一场。销售人员说,他们受到了伤害,而小向觉得自己才是那个一再受伤的人。
小向说,这事儿得从去年的车展说起,去年11月,她和位于南岸的重庆云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购车合同,订了辆2020款阿特兹汽车。其中“约定事项”中明确:试驾不满意,定金全额可退。
小向说,自己当时急着买车,交了定金后第二天就来店时试驾,不巧的是试驾车被撞了,要两个星期才能修好,没试驾成。
既然试驾后不满意都可以全额退还定金,现在压根就没有试驾,退定金就更不在话下了吧?
于是,小向找到重庆云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顾问徐先生,对方在微信里同意退款,并让小向把购车合同和定金收据都快递给他。11月25号徐先生回微信说合同、收据都收到了,一个星期后就可以退还定金。
小向觉得既然销售方已经确认要退钱了,又有聊天记录为证,于是第二天她就在其他的店买了这款车。
小向去别家店里买了同款车,而这边的定金却就此没了下文。小向多次催问,加上今天,已经到重庆云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讨要过三次。
重庆云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顾问徐先生表示,不退定金的理由很简单,就是因为小向在别家店买了车,这样的行为,欺骗了他,让他感到很受伤。
对此小向解释,自己当时急于用车,才会在另外的汽车销售公司签约购车,这完全是两件互不相干的事,作为消费者,自己有自主选择的权利。
不过,销售顾问徐先生请示领导后坚持认为,小向不找他买车,而是去另外的公司购买同款车,属于违约,要求小向承担违约责任。
他向领导请求后处理意见为:小向自己承担30%,2000块钱要扣除600块,如果走法律程序也可以。
小向说,自己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姑娘,上班才几年赚钱买车不容易。为索回这两千元定金,已经请假几次费了这么多精力,今天又无功而返,说着委屈的流下泪来。
那么小向的做法,究竟算不算违约呢?律师杜江涌认为,《民法典》规定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都必须本着公正公平原则,小向要求全额退还定金有合同可依,销售方重庆云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应当履行。销售人员也承诺要退还这2000块钱,他的行为是一种职务行为。
这个消费者与重庆云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之间已经不存在权利与义务的约束了。因此小向在此合同中止后是否买车,向谁买车,都属于《民法典》中有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的范畴。
针对重庆云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议让小向走法律程序,通过诉讼索回定金的说法,杜律师表示,这不过是销售方想让消费者知难而退的一种说辞罢了。真要走诉讼途径,不仅消费者可能为此耗费时间、精力,对于销售方也不见得是好事。
杜律师解释说,对于重庆云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而言,与其在这2000块钱上纠结,不如做好自己的工作,与客户诚心沟通。
目前,小向已经就此事向南岸区海棠溪市场监管所进行了反映。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表示,将组织当事双方进行协商。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王焱宇 王安礼
原标题:退两千跑三趟哭一回 到底是谁伤害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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