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涪陵却有一名男子,竟然举报自己酒驾,并成功让交警查处……
1月30日23时许,涪陵公安交巡警新区大队接到报警,报警者称:“喂,110吗?我喝酒开车把别个车撞了,我被人打了。”
接到报警后新区大队民警前往现场处理。交警赶到现场对报警者李某进行了酒精检测,结果为205mg/100ml血液。后李某在民警陪同下前往涪陵区中医院抽取静脉血,结果判定李某涉嫌危险驾驶。
经调查询问得知,1月30日23时左右,李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从高岩口路口行驶至高岩口2号楼附近停车,在倒车过程中撞到董某停在旁边的小型客车。
李某下车查看情况之后欲离开,两路人见状上前进行劝告,希望李某主动联系被撞车辆车主董某并进行赔偿。劝告无果后,其中一名路人在被撞车辆上看到车主董某留下的电话,就拨打电话告知董某车辆被撞。不久董某来到现场,与肇事者李某商量赔偿事宜。
在交流过程中,李某一直强调不愿意自行赔偿要等到第二天酒醒后报保险进行赔偿。期间,李某与两名路人发生了口角,逐发生了推搡抓扯。然后醉醺醺的李某坐到自己车的引擎盖上,掏出手机拨打了110进行报警。后警察赶到将涉事人员带走进行调查询问。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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