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消息,2月3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委了解到,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财政局日前联合出台《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和市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两部门明确将建立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库,按照(抢救)保护类、(整治)提升类、(融合)发展类三种定位,对纳入保护发展项目库的传统村落给予相应支持。
据介绍,我市共有110个村落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通过竞争性申报、评审和综合评估方式确定。(抢救)保护型一次补助原则上不得超过总投资额的90%;(整治)提升型一次补助原则上不得超过总投资额的85%;(融合)发展型一次补助原则上不得超过总投资额的80%;列入补助对象的传统村落一次补助原则上不得超过1500万元。
(抢救)保护类
主要指对地理位置偏僻、人去村空、比较破败的传统村落,通过测绘等建立数字影像档案,对有代表性的传统建筑采取修缮或搬迁等方式进行保护。
(整治)提升类
指对建筑风貌、村落格局保存较好、居住率较高的传统村落,重点修缮传统建筑、传承建筑风貌、保护村落格局,保护历史遗存,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宜居村落。
(融合)发展类
对有区位优势、有地域特点、有发展前景的传统村落,在实现宜居的基础上,盘活优势资源,传承文明,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
重庆日报记者 廖雪梅 资料来源:市住房城乡建委
原标题:重庆将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库 入库的传统村落最高可获1500万元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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