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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重庆将109个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医保报销
02-26 18:18:06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2月26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2020年12月8日,国家医保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国家医保局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的通知》,目录将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重庆市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抓好药品目录落地工作。其中,将重庆市人民医院的盐酸麻黄碱滴鼻液等109个医疗机构制剂纳入我市医保报销,按乙类药品支付。

全国 119种药品被调入目录

据了解,本次国家药品目录调整,有119种药品被调入目录,29种药品被调出目录,最终目录内共计2800种药品,其中西药1426种,中成药1374种,中西药比例基本持平。

与往年相比,本次调整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谈判降价调入的药品数量最多,惠及的治疗领域最广泛。国家共对162种药品进行了谈判,谈判成功119种(其中目录外96种,目录内23种),成功率73.5%,平均降价50.6%,这些药品共涉及31个临床组别,占所有临床组别的86%,患者受益面非常广泛,患者的获得感会更加强烈。

抗癌药方面,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伊始,就组织开展了抗癌药专项准入谈判,最终17种药品谈判成功纳入目录,并于2020年底协议到期。这17种抗癌药中,3种药品有仿制药上市被纳入乙类管理。14种独家药品按规则进行了续约或再次谈判,平均降幅为14.9%。同时,本次调整又新增了17种抗癌药,其中包括PD-1、仑伐替尼等新药好药,目录内癌症用药的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重庆 109个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医保报销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2月1日,市医保局会同重庆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印发《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国家医保局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7号),确保2020新版药品目录落地。

该文件明确,自2021年3月1日起,我市正式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的凡例、全部药品以及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

另外,文件对我市增补的中药饮片、民族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及逐年消化地方增补药品等情况作了补充解释。

一是我市2020年增补的中药饮片以及原增补的民族药珍龙醒脑胶囊(乙类),继续按现行医保政策报销。二是2021年3月1日起,将重庆市人民医院的盐酸麻黄碱滴鼻液等109个医疗机构制剂纳入我市医保报销,按乙类药品支付。医疗机构制剂在本医疗机构内使用时予以医保报销。

原我市地方增补药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地方调增乙类药品消化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发〔2020〕45号)逐年消化。需消化的药品,我市均不再新增医保流水号,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按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执行。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王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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