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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嫁给日本男子后10年无往来 真相曝光
03-04 13:58:55 来源:南川法院微信公众号

案件详情

2010年,南川一女子李某为了取得在日本的居留权以便留在日本生活、工作,经熟人介绍与日本男子塚本君(化名)达成结婚共识,塚本君于2011年11月7日随介绍人来到重庆市与李某见面,次日双方在重庆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第三天塚本君离开中国返回日本,双方约定由塚本君及介绍人在返回日本后立即为李某办理好到日本的签证及居留证等手续,待手续办理完毕后李某便前往日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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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由于介绍人在返回日本后不久便意外身亡,李某便打消了到日本生活的想法。之后,李某与塚本君没有任何联系和往来。2019年2月19日,李某将塚本君起诉至南川法院,请求判令双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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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系以有目的缔结婚姻关系,婚前互不相识,无感情基础,婚后双方无任何往来,未建立起夫妻感情,双方从登记结婚之日起至今一直分居生活长达近十年之久,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据此,法院依法判决李某与塚本君离婚,并通过涉外民事送达向塚本君送达了相关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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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承办法官任艺敏表示,在庭审中已对李某进行了训诫和法治教育,其以获得日本居留权为目的,与陌生的日本男性登记结婚,弄虚作假,无视国家法度和伦理道德,也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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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人们选择假结婚假离婚的理由可谓五花八门,如为了多分拆迁权益、解决户口、获得国外居留权等,这样的行为可能会带来一时之利,却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如本案中的李某,虽与塚本君为感情上的“假结婚”,但双方办理了合法的登记手续,故从法律层面可认定双方系“真婚姻”。因此,在婚姻关系合法解除前,其丈夫就是塚本君。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双方没有任何联系和往来,李某的婚姻状态为已婚状态,李某无法与塚本君离婚,也不能与他人缔结婚姻关系,这段名存实亡的“涉外婚姻”逐渐给李某带来了巨大的生活不便和不良影响。

不仅如此,即便是“假结婚”,但合法的结婚登记行为会导致众多民事权利义务的变更,人身到财产都可能面对程度不一的法律责任,可谓“假结婚”带来“真风险”、“假婚姻”带来“真恶果”!因此,这样的“假结婚”可谓不能为、不可为、不要为,勿再挖空心思以“假结婚”、“假离婚”的方式获取不正当的利益。

原标题:南川一女子为获得日本居留权与日本男子办理结婚登记后10年无往来,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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