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向春天报到”——2021年涪陵区“3.5”学雷锋日主题活动暨“文明行为促进月”启动仪式在涪陵广场举行。
启动仪式上,涪陵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宫辉表示,自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市制定的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是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法制化进程中的一座里程碑。涪陵区将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为主线,以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为抓手,集中开展文明行为宣传、实践活动,让文明行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宫辉充分肯定涪陵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取得的积极成果,围绕《条例》提出要求:坚持以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为先导,确保《条例》深入人心;坚持以制度执行、严格执法为关键,推动《条例》落地生根;坚持以责任落实、精细化管理为保障,努力打造文明涪陵。
41名星级志愿者代表获得星级证书。志愿者陈怡妃、刘建平分享“志愿故事”,志愿者代表孙蓉、李显飞、肖军、马为平发出积极践行《条例》倡议,倡议大家践行光盘行动、文明出行、爱护环境卫生、参与志愿服务。
活动现场,各部门、街道、志愿者在活动现场设置了18个展区,通过宣传展示、案例分析、互动体验等方式对《条例》进行了深入解读,吸引了千余名群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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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一直在身边
3月5日是全国第58个“学雷锋纪念日”。在涪陵蔺市美心红酒小镇景区,一直以来都有不同人在扮演雷锋角色,传播雷锋精神。
景区警卫监控室也是失物招领处。工作人员捡到物品,先通知警卫监控室,再通过广播寻找失主。
2月20日,一个游客在馒头房附近丢了包,马上报告了警卫监控室。当工作人员邓灵敏捡到后,把信息发到工作群里,警卫监控室工作人员立即通知失主来领取,包里的苹果电脑和现金3000元一样都没少。
春节期间,扶贫车间工作的饶正礼被借调到游乐项目空中脚踏车项目,2月13日-22日陆续捡到7个手机,他说:“这本来就是我应该做的。”
两个月前,还有一对情侣在景区“捡到”一个小孩,通过警卫监控室工作人员帮忙播报寻找到了孩子的家长。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王乙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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