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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养“乌龟” 警察找上门
03-25 11:40:46 来源:江北公安微信公众号

江北公安微信公众号消息,宠物虽然可爱,但也不能乱养。近日,有人因为在家里养了“乌龟”,警察蜀黍找上了门。

家住江北的谢某平时对女儿宠爱有加,为了满足女儿小小的愿望,他费尽心思,想给女儿养只与众不同的小动物。一番苦恼后,他买了乌龟送给女儿。女儿对这只乌龟十分喜爱,在女儿的精心照顾下,乌龟也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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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谢某十分满足,只是他万万没想到,很快民警便找到了他。原来,谢某养的并非普通的乌龟,而是陆龟苏卡达,属于国家保护动物。

经审讯,谢某交代了在明知陆龟苏卡达属于国家保护动物,但由于其食植性、气味少,易饲养、寿命长的特性,便通过网络以1000余元的价格购入作为女儿宠物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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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冯某是一位小动物爱好者。近日他也因为他的宠物被民警找上了门。原来,冯某饲养了一只印度星龟,也属于国家保护动物。

目前犯罪嫌疑人谢某、冯某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已被我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宠物虽然可爱,但也不能乱养。希望广大市民在购买宠物时,查询一下所购买的品种种类是否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如果是国家保护动物,请不要购买或者收养,并积极举报。

原标题:我只想给你“宠”爱,这算不算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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