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庆 > 正文
六旬大妈从25楼扔下两袋生活垃圾遭抓 原因奇葩:为了减压
04-09 17:26:47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如今,高楼抛掷物品伤及无辜的现象亦时有发生,令过往楼下之人胆战心惊。就在前两天,重庆渝北区仙桃街道的六旬大妈李苹(化名)因为心情差想要发泄,就将生活垃圾从楼上抛出,险些砸到行人。李苹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警方抓获。

1.jpg

▲李苹指认高空抛垃圾的现场

李苹家住渝北仙桃某高层小区25楼,由于近期家庭琐事繁多,导致心情很差,就总想找个方式发泄心中的不满。4月初的一天晚上,李苹在家中厨房收拾家务后,看着眼前的一堆垃圾,不知怎地就联想到了自己近期的境遇,心中的不满顿起,于是打开窗户将这一袋装有大约两斤重的厨房垃圾从25楼扔下。

扔出垃圾后,李苹顿觉“减压”,决定还要再扔一个垃圾袋“泄愤”。半个小时后,李苹又将家中一个装有牛奶盒、水果皮等垃圾的黑色垃圾袋从25楼扔了下去。两个被扔出的垃圾袋,一个落在小区内部人行道上,与小区行人“擦肩而过”,把行人吓得不轻;另一个落在小区绿化带中,所幸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2.jpg

▲李苹指认高空抛垃圾的现场

但此举引起了小区过路居民的强烈不满,物业经理接到小区居民反映后立即报警。在渝北区公安分局仙桃派出所的缜密侦查下,迅速查明系李苹所为。目前,李苹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渝北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3.jpg

▲被李苹高空抛下的垃圾袋之一

根据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指出,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有主观故意、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高空抛物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而2020年颁布的 《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条款: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渝北警方郑重提示,高空抛物是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危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广大市民也应增强家庭规范置物意识,不要在高层建筑阳台边缘、开放式窗台边缘、楼顶平台边缘等处放置花盆、拖把、晾衣杆等物品,避免发生意外坠落。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钱也 实习生 张梦乔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举报
  • 头条
  • 重庆
  • 悦读
  • 人物
  • 财富
点击进入频道

本周热榜

汽车

教育

美家

楼市

视频

举报内容
低俗色情 广告 标题党 内容重复 有错别字 排版错误 侵权
获取验证码
请先完成短信验证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