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重庆举行2021年全市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新闻发布会。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按照重庆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4月16日至8月上旬,全市将开展安全生产与灾害防治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何建平在发布会上介绍,作为事故防控和灾害防治工作的根本前提,通过务实开展常态化、规范化风险隐患排查,切实解决“想不到、看不到”的问题。
此次行动中,监管部门将指导企业严格落实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月排查的“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统筹开展重点地区、重点工程、重点工作汛前综合检查,要求各行业部门强化江河水库、城镇内涝、山洪灾害易发区以及涉水旅游景区隐患排查,加强既有和新生地质灾害点风险排查,加大重要时段和特殊气候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力度。
对于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治办法,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松、隐患不消除不放手。对存在重大事故灾害隐患的企业和责任单位,必须依法落实停产停业整顿有关要求,完成整改验收合格后,才能复产复工和恢复运行。
建立重大隐患整改“双重责任人”制度,明确企业单位整改责任人和行业部门监管负责人,确保整改到位、及时销号。强化隐患整改技术支撑,有条件的企业单位要组建技术团队,强化整改技术方案的制定、论证和监督。没有条件的要与专业技术机构签订协议、加强合作,杜绝不懂不会、盲目操作导致事故发生。
全市各级监管部门还要通过走出机关、深入一线、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一案双查”“三责同追”,落实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制度,对典型事故灾害案例实施挂牌督办。
严格落实“行刑衔接”“依法从重”要求,对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法定情形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严格落实诚信管理、激励约束,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查处一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公示一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纳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王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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