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日,“醉驾”入刑十周年。
2011年5月1日零点,刑法修正案(八)设立了危险驾驶罪,其中规定∶车辆驾驶者所测得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等于或超过80mg/100ml时判定为醉酒驾驶,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2011年5月1日零点零4分,一涉嫌醉驾司机在重庆西永被抓,成为重庆醉驾入刑第一人。
特点
晚8点至次日凌晨1点最集中 20-45岁最多
重庆交巡警总队根据查处的酒驾数据分析发现,重庆中心城区酒驾醉驾行为集中发生在商业、餐饮区附近的饭店酒店,区县主要集中在城区商业区路段、农家乐路段、城郊结合区域。主要集中在晚上8时至次日凌晨1时,在春节等法定节假日期间更为突出。
重庆地区酒驾醉驾的年龄段则主要集中在20岁至45岁之间。
4月30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获悉,即将到来的“五一”期间,重庆交巡警将针对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整治查处的力度。
而过去十年间,每到节假日、夜晚,重庆的街头时常也能看到民警设卡查酒驾、醉驾的身影。
除了日常严查,重庆也采取了多种创新措施引导市民不要酒驾。
今年2月,重庆交巡警在酒吧集中的江北区九街创建全市首个零酒驾示范街区。在九街酒吧、餐馆较为集中的区域,地面上显眼处都能看见 “拒绝酒驾、文明出行”的投影字样,酒吧和餐馆门口也张贴除了“杜绝酒驾”的海报和推拉牌。
同时,江北交巡警民警联合代驾公司工作人员在为客人提供代驾服务时,面对面对驾驶员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提醒、警示,全面宣传“拒绝酒驾、文明出行”的理念。
案例
十年间 侥幸心理让他们付出惨痛代价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梳理多年来的案例发现,大多数醉驾、酒驾人士都抱着侥幸心理,但最终都付出了惨痛代价。
4月6日凌晨1点,29岁的李某开车经过新溉大道,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民警正在这里查酒驾。民警发现李某一身酒气,对她进行酒精检测后发现,结果为112mg/100mL,已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李某回忆,4月5日晚,李某驾车到鲁能星城六街区朋友家中聚会,她和朋友喝酒到6日凌晨,回家时,李某认为凌晨应该不会有交巡警查酒驾,于是抱着侥幸心理,独自驾车回家。当行驶至新溉大道唐家院子轻轨站附近,被交巡警查获。
李某的行为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她的驾驶证将被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同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她将面临刑事处罚。
2020年8月14日晚上10点,渝北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在辖区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摩托车突然变道调头,企图在车流中逆行逃跑。民警见状,立刻将摩托车拦下,发现驾驶员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这已经是驾驶员蒋某第三次酒驾被抓了。
2011年7月,蒋某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性记12分。2019年11月 ,蒋某第二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被吊销驾照、扣留机动车、行政拘留5天。2020年8月,已经是蒋某第三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抓,此次,蒋某背行政拘留20天、扣留机动车、罚款2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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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醉驾 将会面临这些处罚
饮酒驾驶
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性记满十二分。
再次饮酒驾驶
面临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醉驾
将被追究刑事责任,面临吊销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禁驾。
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
面临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且5年内不能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后驾驶营运车辆
将被追究刑事责任,面临吊销驾驶证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另外,驾驶人酒后车祸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交强险对受害人人身权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后,保险公司有权向你追偿;商业险不予赔付。
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将加重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造成一人死亡的,要承担对死者家属的相关赔偿。
当事人有醉驾记录的,不能入党、不能报考公务员,当兵或报考军校将受到限制。律师、医师等吊销职业资格证。
家长醉驾判刑的,子女报考公务员、军校警校的,政审时将受到限制。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石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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