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和朋友骑着踏板摩托车上路,当车辆行驶至沙坪坝区汉渝路加油站路段时,因操作不当,与中央隔离石墩发生碰撞后倒地,事故造成两人腿部受伤。后据民警调查得知,该男子涉嫌醉酒驾驶,承担身体上伤痛的同时,还要接受法律的处罚。
5月22日凌晨1时许,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汉渝路加油站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踏板摩托车撞上中央隔离石敦后倒地,现场有人受伤。
民警迅速赶往事发地点处置,120急救车也及时赶到现场,经医护人员初步查看伤情,两名驾驶人腿部轻微受伤。
民警在现场询问摩托车驾驶员情况时,男子身上竟飘出一股浓浓酒味,遂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18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经核查驾驶人身份信息得知,摩托车驾驶员平某只持有c1驾照,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涉嫌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
后据驾驶员平某交代,几个小时前和朋友在江北区聚会吃饭,席间平某喝了几瓶啤酒,聚会结束以后,平某一看已经凌晨一点多了,心想晚上没有民警查酒驾,便骑着一辆踏板摩托车载着朋友一起回沙坪坝,当车辆行驶至汉渝路加油站段时,因酒后驾车操作不当,与中央隔离石墩发生碰撞,造成两人受伤。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平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500元的处罚。对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若血检结果达到醉酒驾驶标准,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游新闻记者 付迪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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