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渝北区发生一起高空抛物事件,四个贪玩无知的幼童,竟然从小区居民楼顶向下投掷砖块,砸中楼下停放的车辆,所幸无人员受伤。
6月4日,家住渝北区的张先生下班后,将车停在自家楼下停车位。半小时后,张先生突然听到停车的位置发出一声闷响,连忙走到窗边观望,只见一大块砖头静静地“躺”在车顶上。
张先生匆匆下楼,发现汽车的前挡风玻璃已经被砸开裂,砖头碎块洒落一地。张先生抬头往上看去,发现八楼的楼顶,四个小孩正在往楼下丢东西,张先生连忙厉声喝止,同时拨打了报警电话。
回兴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四个孩子都在上幼儿园,当天放学后,相约到其中一个小伙伴家的楼顶玩耍。玩闹中,孩子们开始向楼下丢东西,先是丢小竹片、塑料垫块、鞋子等杂物,也许是觉得不过瘾,又向楼下连续抛出砖块,结果砸中张先生的车辆,所幸没有砸到楼下密集来往的行人。
渝北警方找到四位孩子的家长,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家长主动带着孩子向张先生赔礼道歉,在民警的调解下,双方就赔偿一事达成协议,由四位家长共同承担张先生的车辆维修费用。事后四名幼童的家长深感后怕,如果砖块砸中楼下的行人,后果将不堪设想。
警方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上游新闻记者 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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