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近日,江北区交巡警支队石马河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机动车整治时,发现一辆川籍号牌的低速货车违规加高车身两侧栏板。于是,将车拦停后,准备对其进行查处。
可在车辆检查过程时,交巡警警发现车尾没有悬挂号牌,再一查询车辆信息,就连车头前面的号牌都不是本车的。驾驶员何某赶紧解释,是因为这辆低速货车号牌被偷了,新的牌照又一直没办下来。为了能让货车上路,就从自家的拖拉机上拆了一块号牌,挂在货车上应急。因为两辆车都是自己的,何某心想这应该不存在“套牌”的问题。
可交巡警警指出,按照规定,必须是在车管所登记备案后,一车一牌对应使用。只要悬挂号牌和车辆信息不符,都属于违法“套牌”,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九十六条第三款,驾驶员何某因“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或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将被处以计12分和罚款5500元的处罚。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陈望 宋念念
原标题:自家车的号牌混着用也违法?民警:那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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