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有人告诉你有这样一份“好”工作,只需办理银行卡,躺在酒店动动手指,就能获得不菲佣金,这时候你一定要提高警惕,因为这可能涉嫌“洗钱”。近日,家住江北区的陈某因帮助他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动动手指帮人转款,一天获500酬劳
今年4月初,陈某在单位抱怨现在的工作真是钱少事多离家远,这时候同事李某凑过来告诉陈某有这样一份兼职,只需要办理新的银行卡,在家附近的酒店玩玩手机,将多出来的钱转账给指定账户就能赚钱。见陈某有了兴趣,李某赶紧拉陈某来到附近的网点办了银行卡,并来到预先开好的酒店里。
进入酒店房间,陈某发现这里早已等候了其他两人,他们让陈某将新办的银行卡和手机号关联,然后通过小额转款确定银行卡能够正常使用后,就让陈某躺在酒店里自己玩手机、看电视。不一会,银行卡账户金额变动的短信来了,收款5万元。
陈某随后根据对方的要求将这笔钱转到其他指定银行卡。就这样,一天时间里,陈某将银行卡收到的10万元全部转移出去,并获得500元报酬。
银行卡被冻结,他又办了两张
这么轻松就获得如此高的收入,陈某欣喜若狂,但他心里对这种不劳而获的事还是感到担忧,回家后,他上网搜索了这种行为,发现这是违法的“洗钱”行为。明知是违法,但是面对这么高的收益,陈某还是没能抵住诱惑,接连几天,陈某如约来到酒店继续帮忙“洗钱”以此牟利。
4月27日,陈某发现自己名下用于“洗钱”的银行卡被冻结,但被利益蒙蔽双眼的他并没有自此收手。
第二天,心存侥幸的陈某又去其他网点办理了两张银行卡,然后继续进行“洗钱”行为。
“断卡”行动中,他被抓获
没过多久,在全市持续开展的“断卡”行动中,陈某被江北区观音桥商业区派出所的民警郭昱、袁峰抓获。
经审讯,在一个月的时间里,陈某通过自己名下的四张银行卡,将涉嫌诈骗的30余万元资金转移,并从中获利2000余元。
陈某对自己帮助他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该案件在进一步侦办过程中。
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通讯员 江兆程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上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