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消息,“过去这么久了,根本就没想到这个补助款还能领到。我一定要感谢巡察组的同志,是他们帮我把补助款找回来了。”近日,荣昌区吴家镇高峰村4社村民罗吉忠来到区委巡察办,满怀感激将一面锦旗交到第三巡察组同志手上。
罗吉忠所说的补助款,还得从十四届荣昌区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说起。
2020年11月,第十二轮第三巡察组入驻吴家镇,对吴家镇所辖8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延伸巡察,时间两个半月。为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巡察组在镇村设立巡察举报箱9个,张贴巡察公告100余张。巡察至今年1月初,督促化解了不少矛盾纠纷,但始终没有发现重要的问题和线索。
就在巡察组即将撤离现场时,举报信箱里收到两封举报信。
不同笔迹、不同纸张书写的两封信,均谈到罗吉忠在2018年栽种的柑橘树(特色经济林)未得到补助、钱被人“私吞”了。
对举报指向不明的信访件,巡察组可以直接转交当地镇党委办理。
“老百姓反映的事就是大事,可不能一‘转’了之。”巡察组组务会商定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
巡察组立即派组员到吴家镇政府特色经济林项目实施单位调取和查阅相关资料。
在特色经济林补助资金发放表中,没有找到罗吉忠的名字,这难道是不实信访举报?
“有名有姓的举报,可靠性很强。”有多年巡察经验的巡察组组员态度很坚决。
随后,巡察组组员又到区林业局调取2018年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农田林网和特色经济林改造项目验收图,走访特色经济林项目申请单位重庆鑫湖水果股份合作社,向合作社法人秦某了解详细情况。
秦某回忆,早在2017年,罗吉忠等20余户种植户就加入了重庆鑫湖水果股份合作社。在2018年实施农田林网和特色经济林改造项目申报时,合作社将社员的种植面积统一进行了项目申报。2019年,项目经验收合格,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了合作社。
“经过比对,发放补助时,我没有注意看项目验收图的图斑,错将罗吉忠的补助资金发给了另外两户种植户,这是我的失误,让大家费心了。”秦某心里很是懊悔。
2月4日,经过验收图图斑比对,双方确认罗吉忠的经济林面积为84.2亩,应获得补助资金31659元。秦某当即将31659元转款给了罗吉忠,并表示自行收回错发的补助资金。
“没想到递交给巡察组的一封信有这么大的作用,更没有想到巡察组对这些事情的态度如此认真。如今,在全面从严治党态势下,我们老百姓的幸福感、获得感是越来越强了。”罗吉忠说。
原标题:荣昌区委第十二轮巡察第三巡察组细查问题解民忧 补助款“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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