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代步车撞了小轿车,代步车司机很可能喝了酒!”最近,这样一则视频在抖音传播,引不少网友关注,甚至有网友提出“老年代步车无牌无照,就敢随便开?”的质疑。该事故发生后,合川分局民警已经立即进行了处置,经查肇事驾驶员确实涉嫌酒驾。
8月29日晚上,合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合阳勤务大队接报警称,在合川区财富广场路段发生了一起一辆老年代步车与一辆小车的交通事故,同时报警人称老年代步车的驾驶员涉嫌酒驾,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民警到达现场时,两辆事故车辆停在路中央,不同程度受损。据小车驾驶员陈某介绍,他驾驶车辆从步步高商场车库驶出,结果刚出车库就被这辆老年代步车撞上。
现场目击者反映,当时这辆老年代步车从将军路往财富广场方向逆行行驶过来,随后便与陈某的小车发生碰撞。当民警在询问老年代步车驾驶员情况时,发现驾驶员有酒驾嫌疑,该驾驶员也承认其饮了酒。
经检测,老年代步车驾驶员颜某呼气式酒精检测值为17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民警立即带其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通过调取该路段监控,民警发现当天晚上10时左右,颜某驾驶无牌老年代步车由将军路往财富广场行驶,车辆在右转时直接逆行到对向车道,与陈某驾驶的车辆发生了碰撞。此次事故由颜某负全部责任。由于该电动车无牌无保险,颜某无证驾驶低速电动车,事故中的所有损失均由颜某自行承担,其违法行为已移交交巡警支队事故大队进行处理。
自2019年起,重庆市开始逐渐规范化管理低速电动车、超标电动二轮车、电动二轮自行车,对在用的低速电动车(老年代步车、载客载货的三轮车)设置三年过渡期(2020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过渡期届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在过渡期内,对低速电动车参照机动车进行管理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机动车的管理措施,依法查处涉及低速电动车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合川警方提醒:驾驶四轮电动车时应当取得小型自动挡汽车(代号:C2)及以上车型准驾资格,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上道路行驶。同时,谨记酒后驾车害人害己,最终人财两空!
上游新闻记者 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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