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出现“快速取证”“免考包过”“考不过退款” ……近日,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内容、程序等提出规范性要求。
《通知》明确指出,未经高校法人书面授权或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备案,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不得发布或以教育咨询、学历提升服务等名义变相发布涉及具体高校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活动广告。
《通知》强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不得出现“快速取证”“免考包过”“考不过退款”等对教育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不得模糊自学考试助学活动与主考学校学历教育的关系区别;不得混淆技师学院、专修学院、研修学院等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与开展学历教育高校的性质区别。
《通知》要求,高校应严格履行办学主体责任,完善广告宣传统一归口管理制度。各地有关主管部门应督促各大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新媒体平台、自媒体平台、APP(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加强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主体、内容的审核,对涉及虚假夸大违规信息进行有效过滤,不得发布无高校法人书面授权或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备案的相应广告及其他违法违规信息。
《通知》部署各地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违规案件进行查处。
上游新闻记者 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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