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市民牟女士打来电话说,她在沙坪坝西城丽景小区租了一套房子,租金交到了今年底。可是前天房子被人断水断电,无奈之下,自己只能带着小孩去住酒店。而断水断电的不是别人,正是房东本人,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牟女士一家租住在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里。去年6月底,她跟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期两年,每个月租金1500元。一年多来,双方相安无事,租金也按时缴纳。直到今年9月中旬,房东告诉牟女士,她准备把房子卖了。商谈的时候,大家还坐在一起吃了一顿饭。气氛算得上融洽。
9月下旬,房东张女士两次带客户来看房子,但由于牟女士不在家,两次都没有看成。
牟女士认为,房东要卖房,自己可以搬走,但事情应该有商有量,并且给出合理的期限。要自己一个月内搬走,实在不近人情。
牟女士说,就在前几天,房东两口子再次来到家里,希望就此事当面沟通。房东提出,如果他们经常不在家,可以把钥匙交出来,方便看房,这个提议被牟女士拒绝了。随后,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不欢而散之后,10月12号晚上,回到家的牟女士发现,房子的水电都被人关掉了。没有办法,他们一家只能在小区的附近找了一家酒店住下。
那对于这件事,房东张女士这边有什么说法呢?
房东张女士表示,是牟女士违反合同在先,她已经忍无可忍,希望解除合同。随后,记者来到当地社区,社区工作人员介绍,为这个事,他们已经多次组织协调,但双方一直没有达成一致。对此,田小江律师表示,房东张女士如果主张租客违约,需要举证,才能根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如果无法举证,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房屋租赁合同,即便在房屋转让后都是有效的。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尹恒
原标题:房东和租客起纠纷 协商不成断水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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