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常常有口头答应送某人礼物的情况,口头答应的赠予承诺具有法律效力吗?近日,沙坪坝区一保洁员报警,称雇主答应送自己空调又反悔,请民警来讲讲道理。
11月11日晚,沙坪坝一位保洁人员王大姐打来报警电话求助,称雇主答应送给她一台旧空调,当自己辛辛苦苦清洗干净旧空调后,雇主反悔了,准备悄悄把旧空调搬回去,被自己撞个正着。雇主“出尔反尔”的行为让王大姐感觉“很受伤”,于是报警求助。
沙坪坝区110快处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了解得知,前几天,王大姐受李女士邀约,上门做清洁。
王大姐做完清洁准备离开时,李女士叫住了她,让她把一台旧空调搬走,并告诉王大姐,空调是才换下来,能正常使用,就送给王大姐了。王大姐将空调搬回家,里里外外擦洗干净,放在门口晾晒,准备以后使用。
11日晚,王大姐干完活回家,正好碰到李女士准备将旧空调搬回去。一番询问后得知,李女士不打算将空调送给王大姐了,要送给亲戚使用,考虑到王大姐将空调清洗干净,李女士愿意支付50元钱作为补偿。
对此,王大姐自然不愿意,明明说好的送给自己,现在又要反悔,双方发生了争执。
了解情况后,民警对李女士出尔反尔的行为提出了批评:虽然只是口头承诺,也具有法律效力的,应该“说到做到”。
民警给出了调解建议:既然李女士要回空调不是自己使用而是送人,王大姐也确实需要,不如把空调送给王大姐,王大姐则支付少许费用给李女士。对此,双方表示同意,经商议,王大姐支付100元将空调买下,双方握手言和。
上游新闻记者 付迪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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