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只受伤的鹰鸮停在厂区,被人捡到后,送到了派出所。
11月12日下午5点左右,江北区郭家沱派出所接辖区热心群众江先生求助电话,称在铁山坪后山沿江一工厂内捡到一只受了伤、形似鹰的动物,请求民警帮助。
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通过识图比对,该鸟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鸮”。
民警将其它带回派出所仔细检查后,发现除右爪有轻微擦伤外,体表无明显外伤,但又无法飞行。当天晚上,这只鸟住在了派出所,民警怕鸟儿受寒,还专门打开了空调。
同时,民警联系了林业部门。次日上午,它被移交给了林业部门带回进一步检查,待确认无碍后,将放回大自然。
“我们要为江先生的行为点赞。”民警呼吁大家:野生动物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资源,它们是我们共同的朋友,保护野生动物,从我做起。
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有图 江北警方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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