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又一份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住房的通知如期而至,这一回是杭州,也是三天里出现的第三份通知、第三个城市。
26日午间,杭州市房管局官微推送相关文章,宣布将从即日起,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住房,包括新房及二手房。此前一天,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暂停企业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再之前的24日,西安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交易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在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而据业内估计,这一“暂停”政策或将在更多城市里应用。
这一规定,被业界称为“摇号”政策的“补丁”。具体而言,这个“补丁”限制企事业单位和机构与普通市民一起摇号购房,防止舞弊,消除了购房行为中的不公正,使机构和个人在购房这个事情上站在了同一起跑线,营造了更公平的购房环境;同时,对机构购房行为的限制,等同于增加了对真正购房刚需的供给,也是对“房住不炒”方针的贯彻落实。当然,针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各种“限”和摇号之后再打补丁,也可以看做是政策调控工具的拓展,以及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一种探索。
但问题的另一面是,摇号和补丁加持,暴露出房地产供需矛盾的加剧。如果说此前的各种“限”体现了对房地产投机投资需求的抑制,那么到现在,在各种“限”之后外加摇号,以及摇号城市扩容,其实已经反映出房地产市场供需出现了新的变化。在各种“限”抑制了投资投机需求后,剩下的需求就应该主要是刚需了。笔者以为,不管是初次购房,还是二次甚至三次购房用于改善,都应该列入“刚需”范畴。在此阶段继续加码调控,包括贷款利率提升等手段,其作用力无疑是增大刚需购房成本,而在此基础上加持摇号手段,则加重市场一房难求的心理预期,激发更多的购房愿望,其中的权力寻租和舞弊也因此而相伴而生。如同套牌、租牌等现象伴随汽车限行和号牌摇号后产生一样。
据媒体不完全统计,今年前6个月全国各地有关房地产的调控政策下发已接近200次!也就是每天至少有一个新政出台,其密集度和力度前所未有,但市场预期还要再加码。这让人突然想起两个成语:过犹不及、物极必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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