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29日电 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日前公布了第十三届全运会期间发生的三例阳性事件,并宣布处罚结果。
反兴奋剂中心在通告中说,在2017年9月3日的十三运赛内兴奋剂检查中,湖北省体育代表团女子田径运动员杨新利A样本尿样检测结果呈蛋白同化制剂(司坦唑醇代谢物)阳性,河北省体育代表团女子游泳运动员刘子璇A样本尿样检测结果呈利尿剂(氢氯噻嗪)阳性;9月4日的赛内兴奋剂检查中,火车头体协体育代表团男子摔跤运动员段宁A样本尿样检测结果呈蛋白同化制剂(美雄酮代谢物)阳性。三名运动员接到阳性通知后,均申请B样本检测。B样本结果仍为阳性,确认上述运动员构成兴奋剂违规。
根据相关反兴奋剂规定,三名运动员自A样本阳性通知之日起暂停参加所有国内、国际比赛;他们在全运会相关比赛成绩被取消;全运会组委会取消湖北省体育代表团、河北省体育代表团、火车头体协体育代表团、相关运动队和运动员全运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进一步的处罚将在工作程序结束后,由相关单位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管理办法》《体育运动中兴奋剂管制通则》等有关规定作出。
对此,反兴奋剂中心强调:“各参赛代表团和运动员管理单位必须引以为戒,认清当前反兴奋剂的严峻形势,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胜负观,克服麻痹懈怠思想,坚决贯彻和实施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体育总局《反兴奋剂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堵塞漏洞,防范风险,扎扎实实地做好反兴奋剂工作。如果有人置大局不顾,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反兴奋剂中心和相关单位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原标题:第十三届全运会三例阳性遭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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