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浙江微信公号消息,2020年1月21日12时至1月22日12时,浙江省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5例,其中宁波3例、温州2例。
截至2020年1月22日12时,我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10例,其中杭州1例、宁波3例、温州4例、舟山1例、台州1例。所有病例均有武汉居住史、旅行史和密切接触史。目前均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治疗。对148名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目前未发现发热等呼吸道相关症状。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迅速成立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和各部门的协同防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省防控工作,要求全省上下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力以赴、积极稳妥地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专家提醒,目前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居家和公共场所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公众要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前往人流密集场所注意佩戴口罩。如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特别是持续发热不退,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原标题: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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