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中央银行坚持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前瞻性预调微调,管好货币供给总闸门,既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又推动了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期社会上对于货币政策的取向讨论较多,出现了“货币政策万能论”“货币政策无用论”等声音,需要正本清源,厘清观念,正确理解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
什么是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
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是一种“不紧不松”的中性态势。在我国货币政策操作实践中,货币政策取向由紧到松可分为“从紧”“适度从紧”“稳健”“适度宽松”和“宽松”五个区间。2001年至2016年末,我国曾在2007年下半年和2008年一季度短暂实施过“适度从紧”和“从紧”的货币政策、在2008年四季度至2010年末实施过两年零一个季度“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2011年起货币政策取向开始定为“稳健”。在“稳健”货币政策的区间之内,根据货币政策操作的力度,又可以将货币政策取向进一步细分为三个小区间,即“稳健偏从紧”“稳健中性”“稳健偏宽松”。稳健中性就是将货币政策保持在“稳健”区间内的“稳健中性”小区间。
进入2018年,由于国内经济金融领域过去积累的突出矛盾有所显现,加上国际经济金融形势更加错综复杂,面临一些严峻挑战和不确定性,同时,强监管引起影子银行业务收缩,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出现回落,银行表外业务回表压力大,在这种内外部情况下,货币政策与实体经济相比,显得略微偏紧,因此中央银行采取了结构性货币政策操作,货币政策在边际上有所调整,贷款增速有所回升,使得货币政策仍然维持了和实体经济相匹配的状态,既没有放水,没有紧缩,稳健货币政策保持住了中性态势。
结构性货币政策不改货币政策的稳健中性取向
今年以来,货币政策工具创新和准备金工具灵活使用较为频繁。1月份实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4月份下调部分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置换中期借贷便利(MLF),6月初扩大中期借贷便利(MLF)担保品范围,6月24日宣布定向降准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和小微企业融资。此外,还通过以下政策措施进一步改进和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增加支小、支农再贷款和再贴现限额,并从放宽申请条件、扩展抵质押品范围、加强精准聚焦、创新借用模式等方面简化优化再贷款申请考核;放宽小微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资产单户授信规模要求;改进宏观审慎评估体系,增加小微企业贷款考核权重等。
这些货币政策操作特别是传统上被认为震动性较大的准备金工具的连续使用,引发了对货币政策取向判断的争论,有观点认为中央银行开始放水,货币政策在转向全面宽松。事实上,今年以来的货币政策操作并非放水,也非全面放松,货币政策的稳健中性取向并未改变,不宜根据表面现象就简单地认为降准就是放水。
首先,经济金融形势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旨在为经济金融健康运行创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也应该是一个动态优化的过程,理应根据形势需要搭配运用不同的货币政策工具组合。
其次,货币政策灵活性适度增强,可以更好发挥“双支柱”金融调控的作用,加强与金融监管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稳妥有序处置金融领域的各类风险,避免违约事件由屡发恶化为频发,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
再次,货币政策定向精准调控,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
最后,运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结构性改革和辅助解决结构性问题,既是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全球货币政策操作发展的趋势,也是我国结构性货币政策的特色。
原标题:孙国峰:正确理解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
作者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 孙国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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