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晚间,“隆鑫系”旗下A股上市公司丰华股份(600615)、隆鑫通用(603766.SH)、H股上市公司齐合环保(00976.HK)分别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的控股股东隆鑫集团,与保华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华资产)于4月2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隆鑫集团拟将持有的隆鑫控股49%股权,转让给保华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显示,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这三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情形。
一时间,拟接盘隆鑫控股49%股权的保华资产,成为舆论焦点,有报道称,其母公司中国华宇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华宇)为“假央企”,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核集团)已经划清了与中国华宇的关系。
上游新闻记者调查获悉,中国华宇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核集团)两者之间存在一定关联度,彼此之间曾互相喊话。
中国华宇出资人显示为中核集团
天眼查显示,保华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华资产)成立于2005年8月4日,注册地址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11层C办公室A10区。
保华资产注册资本6亿元,为中核星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占97%,红珊科技有限公司占3%。
保华资产历史上曾用过多个名称,如北京中大志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中矿国能(北京)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保华国能(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保华资产的大股东中核星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前海华鼎盛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为中国华宇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华宇)100%持股。
而中国华宇成立于1988年4月30日,注册资本347万元人民币,现法定代表人为李军,注册地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号院6号楼2层203-3室。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对所投资项目进行管理,房地产营销策划,矿山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及技术咨询,化工、轻工、纺织、电子、机械、冶金、制冷、保鲜、办公自动化、生物、营养源、核技术应用方面的技术服务和本公司开发产品的销售;家电电器、计算机软硬件、矿产品、办公自动化设备及核工业系统生产的民品的销售;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
中国华宇为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100%持股(注:此处显示为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而非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也显示,中国华宇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出资人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而通过查询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的证照编号,直接跳转到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核集团与中国华宇曾互相喊话
中国华宇有公开网站,在去年9月3日发布了《中国华宇呼吁:媒体坚守底线 弘扬正义主旋律》,
该声明称“中国华宇成立于一九八八年四月三十日,是经国家工商总局批准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于1991年经国家体改委划转至当时的中国核工业总公司。中国华宇的企业性质与股东关系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明确列示。媒体可以通过公开、正规的渠道查询获得信息,无需无端猜测和质疑一个经营30年的合法企业。
现在个别媒体针对中国华宇发表的大量不实言论,给社会各界、上级部门和监管机构都带来了压力和误导,中国华宇已积极向各合作单位及相关监管机构进行了情况说明和举报。同时,中国华宇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在与部分媒体的交涉和取证过程中得知,个别媒体的大量不实报道信息来源均指向一个确定群体。该群体以特定的方式、有目的地获取中国华宇经营信息,并加以诽谤和编造,通过非法途径向某些媒体及网络公众号变相进行利益输送,使之恶意刊登和传播假新闻,给中国华宇制造舆论压力。经过深度调查发现,该群体操纵的实体企业名称中带有“中核”字号,且已多次有类似恶意中伤、非法注册经营等不法举动。针对该群体造成恶意舆论的行为,中国华宇已经与相关媒体的记者进行了情况说明。同时,关于不实报道媒体疑似违法的行为及相关证据信息,中国华宇已经向网络媒体监督机构、相关单位纪委进行了投诉和检举揭发。”
而中核集团官方网站显示,去年2月6日发布了《关于中国华宇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声明》。
该声明显示“中国华宇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华宇公司”)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我公司”)下属公司名义开展经营业务,给我公司造成负面影响。为此,我公司声明如下:
华宇公司不是我公司出资设立的公司或企业。华宇公司设立的各种冠以“中核”字号和号称中核下属公司的企业或机构,均未经过我公司批准。华宇公司及其子公司各类行为均不能代表我公司及我公司所属成员单位,我公司及所属成员单位不承担华宇公司及其子公司任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自本声明之日起,华宇公司及其子公司须立即停止以我公司或我公司所属成员单位名义对外宣传和从事商业等各类活动。”
中核集团官方网站上所列的成员企业,没有看到中国华宇的名称。
法院老判决显示两者的纠葛
中国经营网去年2月10日曾报道,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案件(2011)一中民初第116号裁定书显示,1993年2月5日,中国华宇曾出资3000万元设立新疆华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华新”)。彼时,新疆华新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注册资金来源采取主管部门(总公司)拨付、自筹和社会集资相结合的办法,新疆华新的总经理亦由中国华宇任命。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案件(2015)海民初字第25887号判决书显示,曾有中国华宇员工侯某就人事档案损毁起诉中国华宇,当时,中核集团作为中国华宇的上级主管单位亦被列为被告出席。
在该案件中,法院提及(2012)海民初字第11558号民事判决书中认定的事实:中国华宇尽管划归中国核工业总公司管理,但是其人员不列入总公司正式编制。该公司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核工业集团在该案例中,未承担连带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华宇成立于1988年,比后来的母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成立于1999年),还早11年。
股权转让是否继续有待观察
据了解,虽然隆鑫集团与保华资产4月2日在北京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隆鑫集团将隆鑫控股 49%的股权转让给保华资产持有,但具体股权转 让价格尚未达成一致,将通过另行签署相关协议方式进行约定。
公告同时表示,《战略合作协议》仅为指导性文件,具体方案尚需进行论证、协商,能否达成存在不确定性
那么,在保华资产的背景被质疑的情况下,隆鑫控股49%股权转让,是否还会继续进行?
天眼查显示,单从拟接盘方保华资产来看,暂无司法风险,也暂无无自身经营风险。
保华资产大股东中核星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暂无司法风险,也暂无无自身经营风险。
而最终母公司中国华宇,显示司法风险113条,自身经营风险15条,曾为失信的法院被执行人。
业内人士指出,隆鑫控股49%股权是否继续转让,有待观察。
新闻多一点
多家A股公司终止与中国华宇旗下合作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调查获悉,此前多家A股上市公司,与中国华宇参股公司合作公告后,后来终止。
2018年3月,平潭发展(000592)宣布终止重组中国华宇所参股资产。此前,平潭发展拟以现金约6.32亿元购买中国华宇参股的中核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旗下5家公司股权。
去年8月,融钰集团(002622)公告,终止与中核国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核国财)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之后,融钰集团宣布因公司公告披露的与中核国财战略合作相关信息涉嫌存在误导性陈述,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去年9月21日,迪威迅(300167)公告,与中国华宇参股的华宇政信解除保理合同。此前,迪威迅公告,拟与中国华宇参股的华宇政信签署5亿元《商业保理合同》。
上游新闻记者 刘勇 实习生 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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