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重庆高速公路集团通报重庆市首例ETC偷逃案件判决情况。
据高速公路集团介绍,从2016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王某驾驶渝籍轿车在永川至九龙坡之间往返通行,利用ETC车道跟车冲站,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1400余次,偷逃通行费3.1万余元。
两年偷逃通行费3.1万余元
高速公路集团介绍,九龙坡区法院对王某利用ETC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案件作出判决,嫌疑人王某犯诈骗罪,获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该案也是重庆首例通过ETC偷逃过路费获刑的案例。
2018年7月4日,王某驾驶渝籍丰田轿车在九龙坡站出口ETC随车冲站,随即收费站当日报重庆高速集团公司营运部。
经核查,该车从2016年9月1日至2018年7月26日期间在G85九龙坡等收费站,尾随紧跟前车冲站通行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共计1449次,偷逃重庆高速公路通行费3.1万余元。
2018年7月30日,重庆高速公路集团向九龙坡区白市驿派出所报案,白市驿派出所依法立案后,以涉嫌犯诈骗罪于2018年8月7日刑事拘留王某,同年9月3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10月15日王某被公九龙坡区分局决定监视居住。
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于2019年10月22日向法院提起公诉。
2019年10月28日,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诈骗1449次,获利3.1万元,被九龙坡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偷逃通行费将被列入黑名单
重庆高速集团有关负责人介绍,取消省界站全国高速公路联网后,在新的收费形式和收费技术下,个别车辆可能试图通过新手段达到逃缴通行费的目的。
“对此,高速公路经营者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应对准备。”上述负责人表示,将通过搭建的先进稽核系统,来有效应对ETC偷逃通行费违法行为的追逃治理。
具体来说,该系统会采集全路网的车辆通行记录、收费记录、车辆通行图片录像,并结合公安交管数据、发行数据,利用图像智能识别、以图搜图、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对车辆的行驶路径和应交通行费进行拟合计算,能够迅速发现偷缴通行费行为。恶意偷逃和拒绝补交通行费的车辆,会被列入黑名单禁止行驶高速并纳入征信管理。
记者获悉,目前重庆已经全面开始货车ETC办理服务,在此呼吁广大货车车主抓紧办理。从2020年1月1日起,未安装ETC的货车(包括ETC单卡用户),将不能享受绿色通道优惠、ETC九五折优惠等各类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政策。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郑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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