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消息,7月15日,深圳市有关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了八大调控措施,在限购、限贷等方面更加严格,在资格、标准等方面进一步加码,以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和非普通住宅方面的需求。
比如,为防落户购房,将户籍居民的购房资格由不设限调整为落户3年、连续36个月缴交社保或个税;为防离婚购房,明确离异起3年内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提高除无房无贷、普通住宅以外其他情况下的首付比例;将二手房免征增值税的年限由2年延至5年;进一步严格普通住宅标准……
深圳市此时推出更加严格的楼市调控措施,无疑是对其房地产市场最新发展变化作出的必然反应。本轮调控3年多来,数百座城市出台了数以百计的调控措施,使全国特别是一线城市房地产市场逐渐回归理性。但今年上半年特别是二季度以来,包括深圳在内的一些城市楼市发生了一些新变化。国家统计局7月16日发布的最新房价统计数据显示,6月份深圳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上涨5.3%,涨幅在4座一线城市中持续位居第一;二手住宅价格同比涨幅则高达两位数,为14.3%,在一线城市中也位居第一,明显高于其他三市。
究其原因,在于深圳市此前的政策没有完全遏制住投资投机性购房,特别是对一些离婚购房、落户购房等新式炒房手段防不胜防。如果这一情势延续下去,势必弱化乃至抵消3年多来的调控成果。因此,深圳市此时果断推出“史上最严”的一揽子综合调控措施,凸显了贯彻中央“房住不炒”定位的态度和决心。这些措施显然会对购房群体产生实质性影响,以致有人“一觉醒来买不了房了”,也必然对落户购房、离婚购房等炒房行为产生明显遏制效应。
自下半年以来,杭州、东莞、宁波等城市也相继加码楼市调控,由此也释放出了明确信号,即使在消除疫情对经济的影响、实现“六保”“六稳”情势下,楼市调控的大方向也会长期坚持、不会动摇。当然,这些地方加码的调控政策都是从各地实际出发制定的,但仍有完善优化的空间。比如,深圳市此次要求落户3年、连续36个月缴交社保或个税,固然有利于防范落户炒房,但也可能抑制部分真实的刚需;将二手房免征增值税年限由2年延至5年,虽然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为卖而买的炒房行为,但此举对不惜增加缴税成本的炒房行为仍难以奏效。如果适度调整限售政策,将商品房限售年限由3年调整为5年,与商务公寓一样,则有利于从根本上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
深圳加码调控措施出台后,社会舆论反响强烈,更有评论指出:“不要在深圳炒房了。”其他地方应从深圳等地一系列措施中得到启示,坚持调控大方向和“房住不炒”定位不动摇,不给各种投资投机性购房以可乘之机。着眼于长远,则应彻底放弃靠放松调控短期刺激经济的思路和想法,摆脱对房地产和土地经济的过度依赖,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出台各项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选择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发展各种新业态新模式,把“六稳”“六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把疫情对经济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使地方经济发展行稳致远。
原标题:加大调控不给炒房者可乘之机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