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记者从重庆市财政局获悉,截至日前,市财政今年已累计安排2.42亿元用于防汛救灾,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尽快恢复灾区群众生产生活。
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强化救灾资金保障和调度,一方面要特事特办,及时拨付和兑付资金,决不能因资金调度不到位而影响救灾;一方面要专款专用,坚决防止挤占、侵占和挪用救灾资金。
日前,市财政局印发通知,从强化救灾资金保障、抓好救灾资金管理等四个方面,就管好用好救灾资金作出通盘安排,要求切实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通知》明确,对洪涝灾害导致群众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要应保尽保;保障洪涝灾害后防病、防疫等工作经费,确保灾后消杀、卫生防病宣传、饮水卫生监督和疫情监测等顺利开展;支持加强城乡配送和粮油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鼓励国有企业统筹各类资金和物资,支持抗洪一线和抢险救灾紧急所需;对防灾救灾资金收付要严格审核。
当前防汛进入“七下八上”阶段。该负责人表示,市和区县两级财政已把支持防灾救灾减灾作为重要任务,通过强化资金保障和政策供给,切实推动全市防汛与防疫、防汛与脱贫、防汛与抗旱、防汛与发展的统筹,确保防汛救灾各项工作扎实有效。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孙琼英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