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央行受理了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和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关于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这是自去年9月《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下称《金控办法》)落地实施以来,首批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获得受理的公司。
金融控股公司,是指依法设立,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拥有实质控制权,自身仅开展股权投资管理、不直接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3日,国务院曾发布《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下称《准入决定》),授权央行对金融控股公司开展市场准入管理并组织实施监管。
同日,央行重磅发布《金控办法》,细化了《准入决定》中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的条件和程序,进一步明确了监管范围和监管主体,并且对股东资质条件、资金来源和运用、资本充足性要求、股权结构等关键环节,提出了监管要求。
《金控办法》将符合以下情形的金融控股公司纳入监管:一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境内非金融企业、自然人以及经认可的法人;二是实质控制两类或两类以上金融机构;三是实质控制的金融机构的总资产或受托管理资产达到一定规模,或者按照宏观审慎监管要求需要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此外,对于金融机构跨业投资控股形成的金融集团,参照《金控办法》确定监管政策标准,具体规则另行制定。
上游新闻记者 郭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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