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消息,8月24日晚,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官方微博发文,通报钱枫被举报性侵事件。在警情通报中写道:“专案组综合证据情况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存在强奸犯罪事实。”同时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肖某如有其它新增涉案证据,可向警方提供,警方将依法开展调查。肖某如对长宁警方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不服可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
涉事网友微博截图
对于警情通报,文中提及的“肖某”(网友“小艺希望坏人被惩罚”)在8月25日凌晨发微博,对网友的质疑做出回复。在提及监控视频遮遮掩掩时,网友小艺表示自己没有调用监控的权利,“你们现在看到的视频,是我报警后,自己去事发小区,以我丢东西为由,才被允许观看,用手机匆匆录了几段。视频中很明显,我已经喝醉了,是被钱枫一路拖拽。”同时,对于网友质疑她没有第一时间报案,网友小艺回复:“我是2月15日报案,2月14日晚上吃饭,当夜侵犯发生,第二天我就报案了,并没有两年后突然站出来蹭热度,或者怎样。”
网友小艺强调:“从事发到现在,如果我朝钱枫及身边人,勒索过一分钱,或者有任何一个字涉及,请警方立即逮捕我。”网友小艺还表示钱枫在2019年2月15日晚上至2月16号凌晨某一时间点,在上海虹桥路派出所审讯室里,(进门右拐)亲口承认了强奸,“(对不起,我强奸了你)有执法记录仪录像,有审讯室录像,请警方公布,如果钱枫承认了,请按照司法程序调查钱枫。如果我诬陷,我愿意负一切司法责任。”
警情通报
对于警情通报中提及“将《不予立案通知书》直接送达给肖某……肖某未提出异议并签字确认……”,网友“小艺”表示,“两年多前,审讯室里钱枫承认强奸后,警方让我签调解书。我不同意,不久后收到不予立案证明。我签了,我不懂法律,我以为我证据不足,只能让恶人逍遥法外。两年时间,我咨询了懂法律的朋友,我觉得我的证据可以证明我被强奸。我希望警方能对当年为什么不予立案给予解释。”
最后,网友“小艺”表示自己会整理证据,天亮了就报案。“我相信上海警方,我相信这世界还有正义。”
截至红星新闻记者发稿前,湖南卫视暂时没有恢复钱枫的所有工作。
原标题:警情通报发布后,网友“小艺”再发声:会整理证据,天亮了就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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