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河南许昌魏都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原告石某诉称,深圳男子黄某拒不支付1.5万元网游装备尾款。
11月12日,黄某回复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称,他不付尾款的原因是:短短两个月,类似装备爆得太多,已不值先前商量的价格。
▲成龙代言的腾讯旗下网游《热血传奇》。图片来自网络
网游装备引发诉讼
许昌男子石某和深圳男子黄某,都是腾讯《热血传奇》网游(手机版)的玩家,也在倒卖该游戏的装备。石某有个法师号,名叫“破军道圣”,该号身上和背包里有不少值钱的游戏装备。
开庭后,法官让石某宣读起诉状。石某一脸懵地说,他只带了身份证,不知道要带诉状。为了开庭顺利进行,法官把石某先前提交法庭的诉状给了他。
石某诉称,2018年10月31日,他和黄某商议,以8.78万元的价格售卖“破军道圣”号、19套装备、3.47万游戏元宝。随后两个多月,黄某给他微信转款3.87万元、银行卡转款3.41万元,“还欠我1.5万元不给,我找他要,他把我电话和微信都拉黑了。请求法院判决黄某还我1.5万元,并支付诉讼费。”
为证明自己的请求合理,石某举证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黄某认可这1.5万元欠款。此外,黄某并未到庭。法官说:“依法传唤黄某到庭,黄某拒不到庭,本院将择期宣判。”
11月12日,黄某向上游新闻记者介绍,他和石某相识已久,帮其卖过很多游戏装备。当时商量好的涉案装备价格是8.78万元。两个多月后,腾讯《热血传奇》又爆了很多类似装备,因此涉案装备已不值8.78万元了,亏惨了。“要是想赖账,没必要给6万多元啊。给这6万多元,我都亏了钱。装备一天一个价,那些装备卖不出价格了,所以没给剩下的1.5万元。法院不会支持不公平交易吧。”
▲11月11日,河南许昌魏都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被告拒不支付1.5万元网游装备尾款案。图片/中国庭审直播网
装备掉价是否构成情势变更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认为,“网络虚拟财产”已正式作为一项民事权利被列《民法总则》中,比如Q币、网游装备、账号等都在保护范围内。
付建称,一般在交易货品定价明确的情况下,买卖双方都应遵守原合同约定的价款,依约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商业风险是普遍现象,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交易。
按照合同法规定,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付建认为,合同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严格认定合同订立的前后变化是否构成情势变更,严格与商业风险等其他情况相区别。按照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灵活运用,以达到良好的效果。
“网游装备不值钱了,到底是商业风险还是情势变更,要看法院如何认定。认定将决定被告要不要支付这1.5万元。”付建说。
对虚拟财产审理有积极推动意义
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殷清利律师认为,此案不仅涉及虚拟财产权利在法律上的认可问题,更涉及到虚拟财产能否像实物财产一样适用相应法律规则予以界定、处置的内容。
殷清利称,虽然《民法总则》第127条仅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虚拟财产的审理缺乏相应解释等文件。正因为如此,此类案件的裁判,将对虚拟财产审理起到积极推动意义。此外,此案审理法院并非互联网法院,而是普通基层法院,其主审法官也可能对此类网络虚拟财产鲜有印象,这对主审法官的要求相对较高。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游戏运营方无法限制游戏玩家互相买卖装备,已成事实。11月12日,腾讯游戏客服表示,针对石某诉黄某一事,他们将会给出回复。
上游新闻记者 牛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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