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90后小伙郝某诈骗案。
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从达茂旗人民法院了解到,因犯诈骗罪,被告人郝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3月18日,内蒙古包头达茂旗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郝某诈骗案并当庭宣判。图源于网络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郝某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在无供货渠道、无口罩、体温枪等防疫物资的情况下,利用其注册的名为“闹心哥”的微信和原由李某欣使用,后由被告人郝帅使用的名为“专做疑难信贷”的微信,在朋友圈中发送售卖口罩、体温枪等防疫物资的虚假信息。
在收到4名被害人分转来的918570元后,郝某将手机关机。郝某将绝大部分诈骗所得用于网络赌博及挥霍且无法退赔被害人859870元财产损失。
出生于1993年的郝某为取得被害人的信任,曾谎称货物在广州被顺丰扣了,次日他将从河北出发到广州取体温枪,并从网上购买了去广州的火车票;并在将该张火车票的截图发送给被害人后,又办理退票。而当时,郝某实际上是在山西省,并不在河北省。
案发后,达茂旗公安局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将郝某抓获,并在其住所扣押违法所得57800元。随后,郝某被达茂旗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郝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假借销售用以疫情防控物资的名义,利用网络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郝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并责令郝某退赔4名被害人损失。郝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上游新闻记者 时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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