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最高检工作报告起草组负责人、最高检办公厅副主任马骐解读工作报告时表示,全国去年受理审查起诉刑事案件为近4年来最低,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为近20年最低。3年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4.9万人,提起公诉23万人,其中起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5.4万人,是前三年的11.9倍。
▲3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作工作报告 。图片来源/新华网
去年检察机关办案301万件,严重暴力犯罪案近20年最低
马骐介绍,去年全国检察机关办案总量301万件,同比下降19.4%,但细分起来,其实是“一降一升”。
哪些降了呢?马骐称,检察机关“被动受案”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申诉案件下降。这些案件侦查机关移送、老百姓来申诉,检察机关才受理,去年同比分别下降30.6%、12.4%和46.1%。
马骐表示,“这个下降是实实在在的好事。”一方面,说明疫情防控背景下,社会大局稳定,为依法战疫筑牢了法治防线。“看看有的国家,疫情蔓延与社会动荡相互交织,就是反面教材。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怎么可能迅速控制疫情、保障人民安全?”
另一方面,也说明经过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治安秩序明显改善。专项斗争不仅扫了黑除了恶,还以此为牵引,集中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去年受理审查起诉刑事案件为近4年最低,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为近20年最低,人民群众以更充实的安全感步入全面小康。
哪些指标升了呢?马骐介绍,检察机关“主动履职”的公益诉讼、诉讼监督案件上升。这些案件由检察机关主动发现线索、开展监督,去年同比分别上升19.2%和9.6%。“这个上升,不是说执法司法机关问题更多了,而是法律监督的要求更严、更实了,检察机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更有力、更主动了。”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副主任马骐。图片来源/新华网
14.9万人涉黑涉恶被批捕,起诉“保护伞”2900多人
马骐指出,去年是党中央部署的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作为专项斗争的重要参与者,检察机关交出了一份扫黑除恶的“检察答卷”。
三年间,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4.9万人,提起公诉23万人,其中起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5.4万人,是前三年的11.9倍,足见力度之大。
马骐表示,这次专项斗争是在全面依法治国大背景下开展的,检察机关在专项斗争初始就明确提出,“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一个不放过”是严格依法办案,“一个不凑数”也是严格依法办案。为了确保这一理念落实,建立了省级检察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市级检察院对其他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制度。
专项斗争期间,侦查机关未以涉黑涉恶移送审查起诉的,检察机关依法认定5700多件,占起诉数的15.9%。侦查机关以涉黑涉恶移送的,检察机关依法不认定2.1万件,占受理数的36.3%。侦查机关与检察机关各尽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确保案件质量,这就是严格依法办案。
马骐称,从打伞破网看,如果不把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关系网”连根拔起,就难以做到除恶务尽,也难以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检察机关将摸排“保护伞”线索作为办案必经环节,深挖黑恶势力盘踞多年、坐大成势的深层原因,起诉“保护伞”2900多人。这是以往任何一次“严打”斗争所没有的。
积极参与定点扶贫,办案中快速返还1.2亿元
马骐介绍,在脱贫攻坚战这场伟大斗争中,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按照党中央和地方党委统一部署,发扬脱贫攻坚精神,积极参与定点扶贫工作。其中,7名先进个人、2个先进集体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
检察机关还立足检察职能,通过司法办案努力做服务、保障、促进工作,助力脱贫攻坚。马骐介绍,2020年,检察机关救助3.2万人4.2亿元,同比分别上升55.2%和61.3%;全年,检察办案中快速返还1.2亿元,惠及3.2万人。
马骐介绍,司法救助指的是国家对因犯罪侵害等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为避免出现因案致贫、返贫问题,这些年检察机关特别重视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提出“应救尽救”。去年检察机关救助3.2万人4.2亿元,同比分别上升55.2%和61.3%。尽管每一笔救助的钱不多,但确实给了许多困境中的人一缕亮光。”
检察机关还探索“检察+”多元化救助,联合有关部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爱心援助协同发力。
扶贫领域涉案财物依法快速返还机制,是为了让被侵占、挪用的扶贫资金尽早发挥作用而建立的。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涉案财物一般不结案不返还,但扶贫领域的款物具有特殊性,如果等案件办完,几个月甚至一两年过去了,扶贫款物的扶危、救急作用就会大打折扣。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最高检会同最高法院、公安部出台规定,要求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查封、扣押、冻结的与扶贫有关的财物,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财物权属关系明确,返还不影响诉讼正常进行或者案件公正处理,应当在作出返还决定5个工作日内返还有关个人、单位或组织。这样就能够让扶贫款物尽快用在“刀刃”上。全年,检察办案中快速返还1.2亿元,惠及3.2万人。
▲这是近30年来最高检工作报告首次出现核准追诉情况。图片来源/最高检微博公号
“南医大女生被害案”28年后被追诉,最高检报告首次出现核准追诉
马骐称,今年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提到最高检核准追诉35起陈年命案,“这是近30年来,最高检工作报告首次出现核准追诉情况。”
马骐介绍,核准追诉是法律赋予最高检行使的一项特殊职权。我国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经过20年不再追诉。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从这个规定看,核准是例外,不核准是原则。
哪些案件应该被核准追诉呢?马骐称,主要是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虽然已过20年追诉期限,但社会危害性和影响依然存在,不追诉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或者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
马骐表示,报告中讲到的“南医大女生被害案”,这个案子虽然发生在28年前,但是犯罪性质恶劣、犯罪影响至今没有消除,最高检核准追诉,犯罪嫌疑人被送上法庭。正所谓,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对外逃贪官实施缺席审判的首起职务犯罪案
马骐介绍,缺席审判是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新增的一项特别程序。“以往,对于外逃的贪官,只能在将其遣返、引渡回国后,才能对其进行审判。”缺席审判制度建立后,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传票和起诉书副本送达后,被告人未按要求到案的,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并对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作出处理。
马骐表示,建立这项制度,对追逃追赃具有重要意义。
马骐介绍,最高检报告中讲到的程三昌案,“他涉嫌利用原豫港(集团)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贪污公款308万余元,2001年2月逃往境外。2002年就发布了红色通缉令,至今未归案。”去年,最高检指导河南检察机关对其适用缺席审判程序提起公诉,目前正在法院审理中。
这起案件也是在中央追逃办统一组织和协调下,检察机关适用缺席审判程序办理的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既要依法惩治更要教育帮扶
马骐介绍,去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这其中,司法保护可以说是“最后的防线”。在司法保护中,检察机关的职能贯穿司法办案、帮扶救助、权益维护、犯罪预防全过程,肩负重要责任。“去年以来,围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又做了很多工作。”
马骐称:“我们提出一个理念: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既要依法惩治,更要教育帮扶,重在转化。”去年,共起诉未成年人犯罪3.3万人;对罪行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的附条件不起诉1.1万人,占审结未成年人案件总数的21%,同比增加8.3个百分点。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在6个月考验期内加强跟踪帮教,促其认错悔错、改过自新。考察期内没有改过自新的,起诉290人。
马骐还表示,对监护人侵害和监护缺失支持起诉、建议撤销监护人资格513件,是2019年的6.3倍。福州等地检察机关探索向有能力履行却不履行或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让家长担起管教义务。
“我们落实两项制度,即入职查询和强制报告。”马骐称,这两项最高检和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等力推的制度,已被《未成年人保护法》吸纳。入职查询制度要求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是否具有上述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通过查询或者其他方式发现其工作人员具有上述行为的,应当及时解聘。
强制报告制度则要求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最高检还在推进一项改革,专门部署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集中统一办理,让熟悉未成年人特点的检察官专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保护孩子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上游新闻记者 李洪鹏 实习生 陈芷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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