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一村民上坟祭祀时引发山火,导致37亩林地过火,1100株树木被烧毁。3月11日,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仰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执行,还判令仰某等三名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在涉案地块补种2000棵树。
3月12日,办案法官向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表示,结合本案,法院采取“金钱赔偿+劳务代偿+保证金”三者相结合的方式,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保证受损生态环境得以实质化修复。
▲3月11日,连云港灌南县法院在新民村司法执行基地开庭审理此案。图片来源/江苏高院
2019年9月22日下午,灌南县村民仰某携带火种、纸钱等与其姐姐哥哥一起至花果山街道一处山林为逝去的亲人烧纸祭奠。在挑火引火时,火星掉落,引燃周围落叶、灌木丛,进而引发花果山周边大面积山林被烧。
据案发时视频显示,引发山火后,周围林地迅速被点燃并快速蔓延,直到傍晚还能看到山上火光冲天,并伴有浓烟。后经鉴定,过火林地面积37亩,烧死树木1100余株,过火杂竹林面积21亩,受灾树木材积近24立方米。
案发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三被告承担赔偿损失、修复环境、赔礼道歉等责任。
3月11日,经审理,法庭当庭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仰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判令仰某等三名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连带赔偿生态环境损失39万余元,并在涉案地块补种1500株黑松和500株朴树,营造混交林,验收时保存率达到90%以上。
▲3月11日,连云港灌南县,庭审中,专家证人出庭接受各方询问。图片来源/江苏高院
据了解,开庭前,法庭组织召开了由公益诉讼起诉人、评估报告出具方、法庭邀请的林业专家参加的论证会,经过辩论式技术论证,评估报告出具方依据过火林地实际年净生产力重新对固碳释氧等生态效益损失进行评估,从生态服务损失及恢复费用两方面对原评估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庭审中,评估报告出具人作为专家证人出庭接受各方询问,就损害评估办法、栽植树种的规格及养护要求做了专业阐释。各被告对损害评估及修复报告的科学性、合理性均无异议。法庭结合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诉讼请求和各被告修复意愿,同时鉴于各被告已就生态环境效益损失部分交纳了足额的生态修复金,采取“金钱赔偿+劳务代偿+保证金”三者相结合的方式,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2019年9月案发视频显示,起火后,引发花果山周边大面积山林被烧。图片来源/江苏高院
灌河环资法庭庭长蒯舒表示:“法庭邀请林业专家答疑解惑的同时,也促进判决更有说服力、更加科学。上述判决也能保证受损生态环境得以实质化修复。”
庭审结束后,连云港两级法院部分干警、代表委员、新民村村民,还在灌河法庭司法执行基地共同种下100余棵水杉树。据了解,灌河环资法庭司法执行基地位于全省首批特色田园乡村灌南县李集镇新民村,占地面积达7500亩,单体面积全省最大。
上游新闻记者 时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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